2014年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招生章程

导语 福建师范大学对学院的管理和教学负责,确保办学质量,专业课由福建师范大学相关学院派出教师与本院专职专任教师共同承担。

  学校简介:

  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2001年经福建省人民政府、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是一所实施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教育的独立学院。学院实行“董事会决策,院长负责”的管理体制,董事长为菲律宾著名侨领、菲华各界联合会名誉主席、实业家戴宏达先生;名誉院长为中国科学院著名数学家、中国数学会生物数学分会理事长陈兰荪教授,现任院长为福建师范大学邱永渠教授。

  学院坐落于福建泉州南安市,有康美、美林两个校区,现有占地500多亩,规划800多亩,校园环境宜人,办学条件完善。学院依托百年名校福建师范大学的优质教育资源和菲律宾爱国华侨的投资,主要培养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急需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福建师范大学对学院的管理和教学负责,确保办学质量,专业课由福建师范大学相关学院派出教师与本院专职专任教师共同承担。学院拥有理、工、文、管、经等学科门类,设有8个系部,22个本科专业,在校生近八千人。

  招生计划

  2013年进行招生的本科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数字媒体艺术、通信工程、信息工程、应用化学、环境科学、生物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电子信息工程、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商管理、市场营销、城市管理、汉语言文学、广告学、服装设计与工程、应用心理学。

  学院2013年普通本科招生计划经福建省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具体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办学点地址及收费标准由各省(区、市)高校招生管理部门统一向社会公布,在学院网站也予以公布。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请参阅各省(区、市)招生部门编印的考生填报志愿手册。

  专业录取要求

  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它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院仅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除本章程中的专业录取要求外,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2013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闽教考〔2013〕4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

  录取原则

  学院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录取原则。

  学院根据各省(区、市)的出档规定和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采用专业志愿清的调配原则。在投档成绩相当的情况下,学院将根据专业及分数排序,综合考虑考生相关科目成绩及特长等因素,择优录取考生。

  按照教育部文件(教高【2013】3号)文件精神,从2013年起,学院的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和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转为艺术类进行招生培养。专业考试成绩为各省统考成绩。录取时从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均达到各省省控线的进档考生中,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学院招生工作在福建师范大学纪委、监察处的监督指导下开展。如有问题,考生可向福建师范大学闽南科技学院招生监察组提出申诉,或向福建师范大学监察处提出申诉。

  录取模式: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95-86698989,26990996

  传真:0595-86698989,86654241

  联系人:朱老师 林老师 陈老师 汪老师

  E-mail:zjb@mnkjxy.com.cn

  网址:http://www.mnkjxy.com

  通讯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康美开发区康元路8号(362332)

  录取查询(我院招生网站):http://zsjy.mnkjxy.com/zs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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