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福建江夏学院招生简章

导语 学校在强化传统优势学科建设的同时,加快特色工科发展,逐步形成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结构体系。学校获得“福建省第十一届文明学校”。

  学校简介

  福建江夏学院是福建省人民政府举办的省属公办普通本科大学,于2010年3月正式成立。学校主校区坐落在福州地区大学城新校区,新老校区占地面积1648.14亩。世纪金源集团董事局主席黄如论先生慷慨捐资支持学校新校区建设。

  学校设会计学院、工商管理学院、经济贸易学院、金融学院、人文学院、法学院、公共管理学院、电子信息科学学院、工程学院、设计学院、海峡财经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部、数理教研部、公共体育部等13个二级学院和3个教学部。开设22个本科专业,涵盖经、管、法、工、理、艺等6个学科门类。学校在强化传统优势学科建设的同时,加快特色工科发展,逐步形成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结构体系。学校获得“福建省第十一届文明学校”、“平安校园”和“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工作优秀单位”等荣誉。

  学校现有教职工1000多人,专任教师722人,其中教授33人,副教授172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561人。拥有国家级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1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4人,教育部高等学校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1人,教育部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1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闽江学者”特聘教授2人,福建省杰出科技人才1人,福建省优秀人才1人,省级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1人,省级教学名师2人,省级优秀教师1人,福建省高校新世纪优秀人才4人,福建省高校杰出青年人才3人,博士生导师5人,硕士生导师15人。现有纸质藏书137.56万册,电子图书96万册。

  2013年,福建省人民政府与清华大学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将“共同办好福建江夏学院”作为重要条款之一,明确提出:支持福建江夏学院加快建设有特色高水平应用型本科大学,在项目、资金和政策上给予重点支持。学校与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签订了合作办学备忘录,就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研创新、师资队伍建设、重点实验室与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等方面开展战略支援合作,全面支持我校办学水平提升。

  学校全称:福建江夏学院 (国标代码:13763)

  学校地址: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溪源宫路2号

  办学性质:省属公办普通本科大学

  办学层次:全日制本科

  学历证书种类:按教育部有关规定,符合条件的毕业生,上报国家教育部进行电子注册,并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福建江夏学院。本科毕业生符合我校学位授予相关规定者,由福建江夏学院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考生要求

  考生须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专业培养对外语要求:我校仅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各招生专业不限男女生比例。

  录取原则

  学校新生录取原则是: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严格按照《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年高职招考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闽招委〔2014〕1号)的精神执行。

  学校专业录取原则为:根据志愿按出档考生的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学校执行省招生委员会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的录取照顾政策。

  招生期间,本校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察招生工作人员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和履行职责,检查出档考生的录取情况。招生录取期间设立招生举报专线电话,接受考生举报和监督,举报监督电话:0591—23535387。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fjjxu.edu.cn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溪源宫路2号 邮编:350108

  招生咨询电话:0591—23535033

  录取结果将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录取结果查询网页及福建江夏学院招生网页(http://zsjy.fjjxxy.cn)查询。

  招生邮箱:zs2353503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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