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石狮部分公办幼儿园招生对象

导语 关于石狮市第三实验幼儿园、石狮市第五实验幼儿园、石狮市湖滨中心幼儿园等,部分公办幼儿园招生指导意见,可看正文。

  石狮市部分幼儿园2024年招生对象

  一、石狮市湖滨中心幼儿园

  2024年秋季湖滨中心幼儿园招收符合下列政策要求的六类适龄幼儿:

  (一)优先招收长福社区内户籍、住房产权、实际居住“三一致”家庭的适龄幼儿(以下简称“三一致”对象);

  (二)曾坑、金曾社区各3名“三一致”对象适龄幼儿;

  (三)金林、仙迹、花园城、林边、玉湖、新湖、湖边社区各2名“三一致”对象适龄幼儿;

  (四)按国家、省、市相关入学优待政策照顾的适龄幼儿,包括审核确定就读湖滨中心幼儿园的新市民、民办高校及新闻行业人才积分入学的适龄幼儿对象;

  (五)湖滨街道直属机关单位在职干部直属子女;

  (六)湖滨中心幼儿园教职工直属子女(临时聘用人员需签订三年以上用工合同),长福实验小学、新湖小学教师直属子女。

  点击查询:详细招生方案

  二、石狮市第五实验幼儿园

  (一)户籍、住房产权并实际居住在龙穴社区的原居住户、市直机关单位干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现役军人子女,泉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石狮市优秀人才,国家级道德模范子女(含祖孙关系),泉州市“教育世家”的直系子女(含祖孙关系)等符合教育优待照顾对象的适龄幼儿。

  (二)如有剩余学位,接收部分符合“三一致”(户籍、住房产权并实际居住)条件的适龄幼儿入园,采取以落户到龙穴社区时间的先后顺序录取,如落户时间同一天,则以购房的时间先后顺序录取。

  点击查询:详细招生方案

  三、石狮市第三实验幼儿园

  (一)宝源社区户籍、住房产权、实际居住“三一致”家庭的适龄幼儿。

  (二)符合教育优待照顾对象和积分入学的适龄幼儿。

  点击查询:详细招生方案

  四、石狮市实验幼儿园

  1.宽仁社区、仁里社区、新华社区、华南社区、龙华社区内户籍、住房产权、实际居住“三一致”家庭的适龄幼儿(以下简称“三一致”对象)。

  “三一致”具体条件为:适龄儿童与其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一致(均在幼儿园招生服务区域内)并实际共同居住,户籍、房产(产权性质、用途为住宅)均在服务区一致,房产与实际居住地一致。适龄儿童落户到幼儿园招生服务区域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1日前。(说明:(1)户主要求与产权人同一人或为夫妻或互为直系子女关系。(2)因历史原因户籍有变更、住房产权不明晰等,由幼儿园根据实际认定是否符合条件。)

  2.入学优待政策照顾的适龄幼儿:

  (1)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现役军人、改革期间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退出现役1年内(以退役命令为准)军人的子女,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

  (2)泉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石狮市优秀人才子女;

  (3)泉州市级以上道德模范、“见义勇为”市民子女;

  (4)泉州市“教育世家”成员子女(含祖孙关系);

  (5)审核确认积分入学的新市民、民办高校人才、新闻行业人才和电子商务行业人才子女。

  3.凤里辖区内机关及部分事业单位、上级驻石单位编制人员的适龄幼儿。

  点击查询:详细招生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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