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石狮市公办幼儿园招生对象和条件

导语 2024年石狮市公办幼儿园招生对象为年满3周岁的适龄幼儿,优先招收户籍、住房产权、实际居住“三一致”家庭的适龄幼儿。

  2024年石狮市公办幼儿园招生

  招生对象

  符合招生政策要求的年满3周岁(2021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幼儿。

  招生条件

  一是优先招收本园招生服务区域内户籍、住房产权、实际居住“三一致”家庭的适龄幼儿(以下简称“三一致”对象),以及按国家、省市相关入学优待政策照顾的适龄幼儿。

  “三一致”具体条件为:适龄儿童与其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一致(均在幼儿园招生服务区域内)并实际共同居住,户籍、房产(产权性质、用途为住宅)均在服务区一致,房产与实际居住地一致。适龄儿童落户到幼儿园招生服务区域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1日前。

  二是在招收“三一致”对象及政策照顾对象后有剩余学位的,由各园确定录取办法,接收户籍在幼儿园招生服务区域但不符合“三一致”条件的适龄幼儿入园。幼儿园在完成上述招生对象后仍有学位的,应当积极向社会开放,招收附近居民子女入学。(具体办法由各幼儿园自定)。

  需要注意的是,幼儿园“三一致”对象的数量超过招生计划数,则“三一致”对象采取以幼儿落户到本园招生服务区域的时间先后顺序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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