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秋季晋江务工人员子女凭社保证明入学

导语 2017年秋季晋江市招生父(母)按规定在我市学校服务片区企业参加社会保险1年以上。

  部分区域来晋务工人员子女凭社保证明入学:

  ①青阳、梅岭街道或安海镇区的初中校和小学(幼儿园)、全市省一级达标完中校的初中部、各市直小学(幼儿园)、各镇中心小学(幼儿园)原则上不招收“父(母)未在我市学校服务片区企业缴交社会保险”的来晋务工子女,缴交社会保险需1年以上(2016年9月1日前开始并连续参加我市社会保险,下同)。

  ②上述区域外,父(母)按规定在我市学校服务片区企业参加社会保险1年以上,凭社保证明及《户口簿》、《居住证》、《劳动合同书》申请入学,在来晋务工人员子女中可享受优先入学政策。

  ③上述区域外,凭《户口簿》、《居住证》、《劳动合同书》申请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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