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泉州鲤城区小学片区划分

导语 切实保障随迁适龄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我区统筹安排公办小学接受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入学。

  招生范围

  公办小学招生范围:

  民办小学招生计划数和范围:

  非鲤城户籍的随迁适龄子女招生办法

  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居住证管理规定的通知》(泉政文〔2016〕124号)要求,为切实保障随迁适龄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我区统筹安排公办小学接受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入学。随迁人员在鲤城辖区内务工且具有本区“居住证、务工证(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下称“两证”)的,随迁适龄子女申请就读公办小学必须符合以下规定:

  1.“两证”指:提供父母一方在鲤城区内实际居住1年6个月及以上的居住证(居住证签发时间为2020年3月1日前)、务工证〔在鲤城区与企业签订的工作1年6个月以上的劳动合同或合法有效的个体工商营业执照且目前仍在鲤城区务工、经商〕(签发时间截止为2020年3月1日前)。

  随迁适龄子女原则上以暂住地(居住地)就近向鲤城区内有接收随迁子女的小学申请登记入学。其中,居住在老城区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可到立成小学、东门实验小学、新村小学、新隅小学、昇文小学、鲤城实小笋浯校区报名登记,居住在新区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可到其居住的相应片区学校(鲤城区第三实验小学总校区除外)报名登记。

  若符合招生规定的随迁适龄子女申请登记人数超出学校的实际容量,由学校组织采取公开电脑派位或抽签的办法,参加随机抽号而落选者,由鲤城区教育局协调安排到其他有剩余学位的学校就读,若不服从安排者视为自动放弃在我区就读机会。

  2.户籍在鲤城、丰泽、洛江、泉港区和台商投资区的人员(以下称“五区人员”),在鲤城区务工并暂住,居住地与常住人口登记地不一致、不能申领到居住证的,申请其适龄子女到鲤城区公办小学入学,需提供:

  ①达到1年6个月及以上的合法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签订时间为2020年3月1日前);

  ②父母双方或一方在申请入学的学校所在区连续参加社会保险满6个月及以上(社保证明时间为2021年3月1日前)的证明等材料。

  自2022年秋季招生起,“五区人员”适龄子女申请到公办小学入学时,需提供:

  ①达到1年6个月及以上的合法房屋租赁合同及房屋租赁的正式发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时间为2021年3月1日前);

  ②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本区连续参加社会保险满1年及以上的证明等材料。

  若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经核实,应回户籍所在地就读。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泉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中回复【小学】查看2022泉州小学招生政策,学校划片,网上报名入口,报名时间,摇号时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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