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惠安县留泉过年补贴申报指南
导语 惠安县留泉过年补贴申报细则已整理,涉及多个措施的申报条件、补贴标准、申报流程和材料等信息,详见正文。
“聚惠享新年 ”十五条措施实施细则
一、省外务工人员节日留惠补助
(办理单位:县人社局)
1.申报条件
(1)春节期间(2023年1月21日至1月27日)留惠(泉州范围内)且在本县工作累计满1年以上的企业在职省外务工人员;
(2)补贴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3月31日。
2.补贴标准
对春节期间留惠的省外务工人员,按在本县工作累计年限给予发放节日留惠补助,满1-3年的给予300元补助,第4年起每满1年增加100元补助,每人最高补贴不超过1000元;有直系亲属来惠陪同过年的额外补贴1000元。
3.申报流程
在职省外务工人员所在企业向县就业和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申报,按要求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4.申报材料
(1)《惠安县企业2023年春节期间留惠补助申报表》(附件1),留惠人数及补贴金额由县就业和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审核后填写;
(2)《惠安县企业2023年春节期间留惠补助花名册》(附件2);
(3)省外务工人员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前两位及住址均为省外);
(4)省外务工人员养老保险或失业保险缴费明细;
(5)省外务工人员直系亲属往返惠安交通票据复印件或相关佐证材料;
(6)省外务工人员直系亲属户口本、结婚证复印件或相关佐证材料;
(7)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办理地址:县就业和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惠安县螺城东升商住区15c幢二楼)
联系人:张志强 联系电话:87390967
二、省外务工人员返岗补贴
(办理单位:县人社局)
1.申报条件
(1)2023年春节后返岗的“四上”企业的非福建户籍员工(须连续参加2023年1月、2月失业保险)。“四上”企业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和有资质的建筑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这四类规模以上企业的统称;
(2)补贴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3月31日。
2.补贴标准
(1)2023年1月30日前返岗的按每人1500元发放返岗补贴;
(2)2023年1月31日至2月8日返岗的按每人500元发放返岗补贴。
3.申报流程
2023年春节后省外务工人员返岗员工所在企业向县就业和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申报,按要求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4.申报材料
(1)《惠安县企业2023年省外务工人员返岗补贴申请表》(附件3);
(2)《惠安县企业2023年省外务工人员返岗补贴花名册》(附件4);
(3)省外务工人员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前两位及住址均为省外);
(4)提供2023年1月、2月企业省外务工补贴人员失业保险缴费明细;
(5)提供2022年12月企业省外务工人员花名册;
(6)申请补贴人员2022年12月份工资流水。
办理地址:县就业和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惠安县螺城东升商住区15c幢二楼)
联系人:张志强 联系电话:87390967
注:此政策可与节日留惠补助同时享受。
三、惠籍人员“返惠”就业一次性奖励
(办理单位:县人社局)
1.申报条件
(1)本地户籍人员首次返惠(2022年无在惠社保缴费记录)就业;
(2)2023年首次与惠安县企业、民办非企业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
(3)参加养老保险或失业保险满3个月;
(4)补贴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4月30日。
2.补贴标准
一次性奖励1000元。
3.申报流程
返惠就业人员所在企业向县就业和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申报,按要求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4.申报材料
(1)《2023年惠籍人才“返惠”就业一次性奖励申请表》(附件5);
(2)返惠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3)返惠就业人员3个月养老保险或失业保险缴费明细;
(4)聘用(劳动)合同。
办理地址:县就业和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惠安县螺城东升商住区15c幢二楼)
联系人:张志强 联系电话:87390967
四、企业一次性稳定就业奖补
(办理单位:县人社局)
1.申报条件
(1)企业减员率不高于2021年末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
(2)2023年“春节”当月保持连续生产的规上企业(2023年1月份用电量不低于2022年12月份的60%);
(3)补贴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3月31日。
2.补助标准
对经县工信商务局认定,采取措施稳定职工队伍的规上企业,具体按企业2023年1月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进行奖补。2023年1月份用电量不低于2022年12月份的60%,按每人500元的标准发放奖补;2023年1月份用电量不低于2022年12月份的70%,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发放奖补。每家企业奖补金额封顶15万元。
3.申报流程
经县工信商务局认定后,将申请材料送县就业和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审核。
4.申报材料
(1)《2023年春节期间一次性稳定就业奖补申请表》(附件6);
(2)县电力部门出具的2022年12月、2023年1月用电清单及缴费发票;
(3)2022年12月份、2023年1月份企业失业保险参保职工花名册及工资支付凭证(经银行盖章);
(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5)统计联网直报系统报表中的基本情况表。
办理地址:县就业和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惠安县螺城东升商住区15c幢二楼)
联系人:柯思凡 联系电话:87390967
五、高技能、专技人才来惠就业补助
(办理单位:县人社局)
1.申报条件
(1)2023年首次与惠安县企业、民办非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养老保险或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3个月以上的高技能、专技人才;
(2)补贴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4月30日。
2.补助标准
给予高级技师及以上、高级职称人员发放1万元一次性生活补贴,技师、中级职称人员发放3000元补贴,高级工、初级职称人员发放1000元补贴。对招用高技能、专技人才的惠安县企业、民办非企业按个人补贴标准的50%发放一次性吸纳高技能、专技人才补助。
3.申报流程
由用人单位向县就业和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原件验后退回,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4.申报材料
(1)《2023年惠安县高技能、专技人才来惠就业补贴申请表》(附件7);
(2)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高技能、专技人才身份证复印件;
(4)技能等级或职称等级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以职改部门出具的证书为准;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需经人社部官网(http://zscx.osta.org.cn/)查询得到的才予认可);
(5)聘用(劳动)合同;
(6)高技能、专技人才3个月的社保缴交证明;
(7)企业实际支付薪酬证明。
以上材料的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办理地址:县就业和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惠安县螺城东升商住区15c幢二楼)
联系人:郑萍萍 联系电话:87373699
六、吸引高校毕业生来惠就业创业
(办理单位:县人社局)
(一)一次性生活补贴
1.申报条件
首次在我县民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稳定就业或自主创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和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班应届毕业生(2022年及之后毕业),且符合下列条件:
(1)已具有我市户口(含集体户),在泉州辖区内户籍地与就业创业地不一致的(含不在同一县级行政区域)无需迁移户口;
(2)毕业首次在我县民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就业或自主创业,在我县同一单位参保连续缴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至少3个月,且申请时毕业生仍在岗;
(3)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应于毕业1年内(以毕业证书签发时间起算)线上申报,逾期视为放弃申请。
2.补贴标准
一次性补助每人1万元,每名毕业生只能享受一次,其中属我县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的一次性补助每人1.2万元。
3.申报流程
毕业生个人通过“泉州人才港湾网”(https://www.qzrcgw.gov.cn/),点击“涌泉行动政策申报”,进入“一次性生活补贴、社保补助、税费资助等补贴政策”页面,根据提示填写信息,进行申报。
联系人:郑萍萍 联系电话:87373699
(二)社保补助
1.申报条件
首次在我县民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稳定就业或自主创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和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班应届毕业生(2022年及之后毕业),且符合下列条件:
(1)已具有我市户口,在泉州辖区内户籍地与就业创业地不一致的(含不在同一县级行政区域)无需迁移户口;
(2)毕业后首次在我县民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就业或自主创业,在我县同一单位参保连续缴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至少3个月,且申请时毕业生仍在岗;
(3)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应于毕业1年内(以毕业证书签发时间起算)提出线上申报,逾期视为放弃申请。
2.补助标准
个人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部分予以补助,每人每月最高不超过600元,最多发放24个月,不与《泉州市进一步强化民营经济发展人才支持的若干措施(试行)》(泉政办〔2021〕1号)等规定重复享受。
3.申报流程
毕业生个人通过“泉州人才港湾网”(https://www.qzrcgw.gov.cn/),点击“涌泉行动政策申报”,进入“一次性生活补贴、社保补助、税费资助等补贴政策”页面,根据提示填写信息,进行申报。
联系人:郑萍萍 联系电话:87373699
七、评选星级“引工大使”
(办理单位:县人社局)
1.申报条件
(1)企业员工2023年2月-3月为本企业引进10名以上新员工均可申请;
(2)补贴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4月30日。
2.补贴标准
五星级大使(3名,引工30名及以上)、四星级大使(5名,引工20名及以上)、三星级大使(10名,引工10名及以上),分别发放1万元、6000元、3000元奖励金。
3.申报流程
“引工大使”所在企业向县就业和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申报,按要求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4.申报材料
(1)《惠安县2023年度星级“引工大使”申请表》(附件8);
(2)《惠安县2023年“引工大使”引进人员花名册》(附件9);
(3)申请企业营业执照;
(4)所引进新员工身份证复印件。
办理地址:县就业和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惠安县螺城东升商住区15c幢二楼)
联系人:张志强 联系电话:87390967
八、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招工引才
(办理单位:县人社局)
1.申报条件
(1)对为我县企业引进取得大中专院校、职校、技校学历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劳动力,或熟练工(由接收企业认定)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进的劳动力必须是户籍地在泉州市以外、初次在惠安县企业稳定就业、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的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1个月以上职工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
(2)补贴申报长期有效。
2.补贴标准
每引进1人奖励补贴1000元。
3.申报流程
申请单位向县就业和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申报,按要求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4.申报材料
(1)申请对象的资质(营业执照、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网页截图) ;
(2)引进劳动力的情况: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学历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3)引进劳动力的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凭证、缴交社会保险凭证(养老保险或失业保险历年缴费明细)等;
(4)向用工企业成功引进劳动力的佐证材料(申请对象与用工企业签订的委托业务合同等),接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5)《引进劳动力奖励申请表》(附件10);
(6)《引进劳动力人员花名册》(附件11)。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
办理地址:县就业和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惠安县螺城东升商住区15c幢二楼)
联系人:张志强 联系电话:87390967
九、鼓励老员工引进新员工
(办理单位:县人社局)
1.申报条件
(1)惠安县企业员工从泉州地区以外新引进熟练工(接收企业认定)、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等,初次在泉州市企业稳定就业满1个月、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1个月以上的。
(2)补贴申报长期有效。
2.补贴标准
每引进1人给予500元奖励补贴。
3.申报流程
企业向县就业和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申报,按要求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4.申报材料
(1)企业申领奖励补贴前,应事先将引进新员工前两个月的员工花名册、员工签领(或银行发放流水账)的工资发放表等材料送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备案;
(2)《申请引进劳动力奖励申请表》(一式两份)(附件12);
(3)企业统一汇总符合条件的《新引进劳动力人员花名册》(一式两份)(附件13);
(4)《引进新员工后的企业员工花名册》(附件14);
(5)工资支付凭证、缴交职工养老保险凭证等材料;
(6)引进劳动力劳动合同及工资支付凭证复印件;
(7)企业委托老员工引进新员工委托书(一式两份);
(8)引进新员工身份证复印件。
上述材料须加盖企业公章。
办理地址:县就业和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惠安县螺城东升商住区15c幢二楼)
联系人:张志强 联系电话:87390967
十、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办理单位:县人社局)
1.申报条件
(1)惠安企业2023年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困难务工人员就业;
(2)补贴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
2.补助标准
按每人一个月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960元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3.申报流程
企业向县就业和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申报,按要求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4.申报材料
(1)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
(2)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失业保险3个月以上缴纳明细;
(3)《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5);
(4)《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花名册》(附件16)。
办理地址:县就业和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惠安县螺城东升商住区15c幢二楼)
联系人:张志强 联系电话:87390967
十一、支持企业赴外招工引才
(办理单位:县人社局)
1.申报条件
(1)对参加由市、县两级政府部门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组织企业赴省外、市外省内其他地区招聘活动的,另企业自行组织到省外、市外省内其它地区举行或参加招聘活动并经当地人社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审核的。
(2)补贴申报长期有效。
2.补助标准
分别给予每家企业省外5000元、市外省内2000元的一次性劳务补助(每家企业每年最多补助2次)。
3.申报流程
企业按隶属关系向组织招聘(自行外出举行或参加招聘活动的应先行向所在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报备)所在地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按要求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4.申报材料
(1)《企业自行外出招聘报备表》(附件17)(一式两份);
(2)《省际一次性劳务补助申请表》(附件18)(一式两份);
(3)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组织外出招聘邀请函或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4)参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5)企业参加招聘会展位费发票和招聘现场图片复印件加盖公章(公益性招聘会展位费发票可不提供)。
上述材料须加盖企业或机构公章。
办理地址:县就业和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惠安县螺城东升商住区15c幢二楼)
联系人:张志强 联系电话:87390967
十二、促进企业员工留惠提升技能
(办理单位:县人社局)
1.申报条件
(1)春节期间留惠的省外务工人员,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
(2)补贴申报受理期为取证后6个月内(取证时间以发证日期为准)。
2.补助标准
春节期间留惠的省外务工人员,取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按规定给予每人500元见证补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按初级工(五级)每人700元、中级工(四级)每人1000元、高级工(三级)每人1500元、技师(二级)每人2000元、高级技师(一级)每人3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3.申报流程
线上申请:扫描二维码,进入微信小程序端口申请:点击申请。
(个人见证补贴申请)
办理地址:县就业和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惠安县螺城东升商住区15c幢二楼)
联系人:柯思凡 联系电话:87390967
十三、深化校企合作订单式培养人才
(办理单位:县人社局)
1.申报条件
(1)惠安县企业与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开展订单式或“冠名班”培养技能人才,且同批次培养的毕业生有10名及以上与该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稳定用工6个月以上,且按规定缴纳社保;
(2)补贴申报截止日期为2025年8月8日。
2.补助标准
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
3.申报流程
企业向县就业和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申报,按要求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4.申报材料
(1)提供吸纳技能人才前两个月的员工花名册,员工签领(或银行发放流水账)的工资发放表;
(2)《惠安县企业(吸纳技能人才后)员工花名册》(附件19);
(3)工资支付凭证、缴交职工养老保险凭证等材料;
(4)《惠安县企业培养吸纳技能人才一次性奖励申请表》(附件20);
(5)吸纳技能人才劳动合同复印件;
(6)吸纳技能人才身份证、学历证复印件;
(7)惠安县企业与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培养技能人才签订的合同协议;
(8)用人单位营业执照。
以上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
办理地址:县就业和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惠安县螺城东升商住区15c幢二楼)
联系人:张志强 联系电话:87390967
十四、落实施工单位奖补
(办理单位:县发改局)
1.申报条件
(1)于正月初九前、正月十五前复工的县级在建重点项目;
(2)春节假期(除夕至正月初六)不停工的县级在建重点项目;
(3)补贴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2月15日。
2.补助标准
(1)对于正月初九前、正月十五前复工的亿元以下县级在建重点项目,分别给予5000元、3000元慰问金;亿元以上(含亿元)县级在建重点项目分别给予1万元、6000元慰问金;
(2)春节假期(除夕至正月初六)不停工的县级在建重点项目,给予施工单位一次性奖励,日均施工人数(不含管理人员)100人(含100人)以上、50-99人(含50人)、10-49人(含10人)的,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5万元;
(3)每个项目施工单位仅可申报一项补助。若项目存在分期建设的,需提供项目分期建设依据;若项目存在多个施工单位的,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上的施工单位为准。
3.申报流程
(1)对于正月初九前、正月十五前复工的县级在建重点项目,由项目主管单位先行现场走访慰问、先行预支走访慰问资金,慰问情况(填报《2023年春节期间重点项目慰问申报表》并加盖公章)于2月15日前统一报县发改局汇总,待县财政部门划拨资金到位后,再拨付各项目主管单位。即:项目主管单位负责组织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申报,提前对真实不停工、早复工的项目进行审核并走访慰问后,先行垫付慰问金;
(2)对于春节假期不停工的县级在建重点项目。由项目主管单位先行现场走访慰问,收集施工单位填报的《2023年春节假期不停工项目在岗施工人员名单》、春节假期在岗人员薪资证明材料,并会同项目业主核实在岗人员数量,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业主、主管单位盖章后,由相关主管单位于2月15日前统一报县发改局汇总,待县财政部门划拨资金到位后,再拨付奖励金至施工单位银行账户。获得奖励资金的施工单位原则上应将奖励金用于春节假期不停工项目一线施工人员奖补及相关经费支出。鼓励各镇(园区)等项目主管单位根据各自实际制定实施春节期间走访慰问办法。
4.申报材料
(1)申报正月初九前、正月十五前复工的县级在建重点项目慰问金的需提供:
①《2023年春节期间重点项目慰问申报表》(附件21);
②项目备案(审批或核准)文件、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③现场施工(慰问)图片;
④施工人员到位签到表;
⑤拨款账户信息(主管单位);
(2)申报春节假期不停工的县级在建重点项目奖励金的需提供:
①《2023年春节假期不停工项目奖励申报表》(附件22);
②《2023年春节假期不停工项目在岗施工人员名单》(附件23);
③项目备案(审批或核准)文件、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④现场施工(慰问)图片;
⑤施工人员到位签到表;
⑥拨款账户信息(施工单位);
⑦在岗施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⑧施工单位2022年12月份及2023年1月份工资发放清单(需包含姓名、身份证、联系电话、银行卡等信息)。
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办理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人:庄冰兵 联系电话:87380050
十五、“幸福返泉”交通费补助
(办理单位:县总工会)
1.申报方式
按照总工会文件通知标准执行。
2.补助标准
为户籍在泉州以外的外来务工工会会员发放省内100元、省外200元的交通补助。
办理单位:县总工会
联系人:李玲玲 联系电话:87613711
点击下方下载附件
附件1 惠安县企业2023年春节期间留惠补助申报表.docx
附件2 惠安县企业2023年春节期间留惠补助花名册.docx
附件3 惠安县企业2023年省外务工人员返岗补贴申请表.docx
附件4 惠安县企业2023年省外务工人员返岗补贴花名册.docx
附件5 2023年惠籍人才“返惠”就业一次性奖励申请表.docx
附件6 2023年春节期间一次性稳定就业奖补申请表.docx
附件7 2023年惠安县高技能、专技人才来惠就业补贴申请表.docx
附件8 惠安县2023年度“引工大使”评选资格申请表.docx
附件9 惠安县2023年“引工大使”引进人员花名册.docx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泉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中回复【留泉过年】获泉州各地留泉过年补助金额/福利政策/留泉措施/申报指南/医疗防疫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