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有事业编制吗?

导语 泉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政府不是事业编,专职消防员实行劳动合同用工制度(编外人员,劳务派遣用工)详见正文。

  泉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有事业编制吗?

  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劳动合同用工制度(编外人员,劳务派遣用工),主要从事灭火与应急救援等工作,执行24小时驻勤工作制。正式上岗前需接受为期3个月的岗前培训,培训期内,由培训单位统一安排集中休假;完成培训任务并通过考核后,分配至支队下属的各消防救援站正式上岗。每月享受8天休息时间(根据人员排班,进行轮休),外地队员可集中轮休,每季度一次不超过20天。岗前培训期间,非正当理由离职的需按标准支付培训费。

  泉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有职业保障吗?

  政府专职消防员薪酬福利待遇,按照我市现行有关规定执行,并根据泉州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调整,所需经费由市、县(区)两级财政保障;表彰奖励纳入了各级党委和政府以及群团组织表彰奖励范围;在景区门票优惠、看病免排队、子女入学入托等方面享受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同等优待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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