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泉州南安卫生事业单位招聘75人岗位表

导语 泉州南安市卫生事业单位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想要报名的,可以下载相关岗位表进行报名。

  2024年南安市卫生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编制内卫生类工作人员

  本次计划招聘75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见《2024年南安市卫生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编制内卫生类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8年1月至2006年1月期间出生);岗位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所要求的年龄为准;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②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严重违纪违规等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③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

  ④现役军人;

  ⑤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⑥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服务不满5年,未达到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

  ⑦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其中,报考乡镇卫生院医师或技师岗位的报考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②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严重违纪违规等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③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

  ④现役军人;

  ⑤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⑥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服务不满5年,未达到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

  ⑦福建省内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编制内工作人员;

  ⑧一、二、三级医疗事故直接责任者;

  ⑨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⑩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不是公务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本次考试或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具体条件要求

  1.南安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考。聘用人员在报考岗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报考人员聘用后须在招聘单位服务满相应年限后方可申请流动,考生在服务期内需取得相关执业资格,服务期满时仍未取得的予以解聘。服务期内可由单位选派参加进修培训、全科医师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但培训时间不计入服务年限,服务期内不得以调动、借调等形式流动至其他单位。

  2.2024年毕业的报考人员,其学历、学位证书的取得时间截止至2024年8月31日;其他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的相关资格条件证书取得的截止时间和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

  3.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

  报考人员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学位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学历认证可登录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人事厅、发改委《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人员,由省教育厅进行省内统一电子注册,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此类报考人员的“双学位”、“双专业”所对应的学历学位,须在福建省“双学位”、“双专业”毕业生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信息查询平台(http://www.fujian.gov.cn/cspuc/bsfw/search_sxwszy)可进行查验。

  4.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岗位,所学专业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4年)》(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已发布在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s://rsj.quanzhou.gov.cn/zwgk/zxdt/tzgg/),请自行下载查阅)中“××类”所列专业的人员准予报考;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的报考人员准予报考。所需专业与所学专业应该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学位要求相匹配。报考人员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载明的专业为准。

  5.符合报考条件的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征得具有审批权限的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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