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投靠成年孙子女落户办理

导语 泉州投靠成年孙子女落户办理入口已整理,申请条件:祖父母、外祖父母确与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共同居住生活,且其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有合法稳定住所的;申请材料:双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关系证明、被投靠人合法稳定住所证明等。

  泉州投靠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落户办理指南

  办理入口:点击进入

  一、申请条件

  祖父母、外祖父母确与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共同居住生活,且其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有合法稳定住所的,经民警调查核实,可以办理投靠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落户。

  二、申请材料

  1.省内居民户口投靠迁移,提交下列材料,由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办理

  投靠人和被投靠人《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②投靠人和被投靠人的关系证明,包括:结婚证、出生证、收养证等法定证件或者司法文书,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③被投靠人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夫妻投靠、未达法定婚龄子女投靠父母的不受此项限制)

  三、经办流程

  第一步:微信申请

  选择投靠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落户申请,填写时应注意如下几点:

  1.被投靠人信息应填写为其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姓名及身份证信息,且与提供的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的信息一致。

  2.投靠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应填写为办理迁入一方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其信息应与提交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上的信息一致。

  3.投靠人与申请人可以是不同人(他人代申请),也可以是同一人,当为同一人时投靠人与申请人应为本人。

  4.户口簿注销方式(省内跨市迁移落户):可根据落户人意愿自行选择在迁入地或迁出地注销原户口簿。

  5.随迁人员指一同迁入的其他人员,当同时迁入人员超过一人时,投靠人选择主迁移人,第二人开始在随迁人员中登记。

  6.材料信息大小限制为不超过1M的jpg格式文件。“式样”栏,为上传文件的式样。点击文件上传,选择所需的材料图片进行上传(可直接拍照上传,可选择多个文件)。

  7.带*号的为必填项目。

  第二步:审核审批

  1.公安机关收到申请人的申请信息后,进入审核阶段。

  2.如果条件不符合,微信会通知不予办理的原因,业务终止。

  3.如果材料缺失或拍摄不规范,微信会通知申请需要补充、完善材料。

  4.审核、审批通过,微信会通知申请人携带所有电子材料原件、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办事窗口进行办理。

  5.审批不通过,微信会告知申请人审批不通过原因。

  第三步:办理

  申办人须带上所有申报电子材料的原件、复印件以及本人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办事窗口办理。

  注意事项:微信通知申请人补充材料或到窗口办结,申请人超过30天未补充或未到窗口办理的,微信会自动提醒一次,超过40天未处理的,系统将自动撤销该笔申请。暂存业务,请通过"用户中心"-"我的业务"-"暂存业务"下继续办理或者撤销。

  四、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受理后12个工作日内办结。

微信搜索公众号泉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中回复【落户】可查看泉州各类落户办理入口、材料、条件、办理地址及新生儿入户办事指南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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