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出生人员落户泉州登记指南

导语 国外出生人员落户泉州申请条件:户籍在福建省的中国公民在港澳台或者国外所生子女,尚未取得港澳台合法身份或者不具华侨身份等;申请材料:其中港澳台出生的需要出生证明、入境证明材料、父母护照或港澳台通行证、父母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等。

  国(境)外出生人员申报出生登记指南

  一、申请条件

  1.户籍在福建省的中国公民在香港、澳门、台湾所生子女,尚未取得港、澳、台合法身份。

  2.户籍在我省的中国公民在国外所生子女、具有中国国籍、不具有华侨身份。

  3.无法提交国外出生证明或者父母结婚证明,或者提交的出生证明登记的父母亲信息与申报父母信息不一致的,请到父母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窗口咨询和申请。

  向父亲或者母亲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户口登记。

  注意事项:

  公民提交的户口登记事项申请,经公安机关批准办理的,应当在接到核准通知之日起60日内,到公安派出所办理,逾期未办理的应当重新提交申请。

  二、申请材料

  1.申报类型:国外出生

  (一)《国外中国公民回闽落户申请表》;

  (二)设区市政府侨务办公室出具的《不予受理(核准)通知书》(需注明“不具备华侨身份”);

  (三)末次入境持有的出入境证件;

  (四)父母《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仅一方有户口的提交一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五)父母结婚证明。

  (六)国外出生证明。

  (七)正面免冠2寸白底彩色近照1张。

  2.申报类型:港、澳、台出生 (一)出生证明;

  (二)入境证明材料;

  (三)父母护照或前往港、澳、台地区通行证;

  (四)父母《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仅一方有户口的提交一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三、经办流程

  第一步:微信申请点击申请

  申请填写时应注意如下几点:

  1.出生登记的姓名除姓氏外,名字用字应当使用《通用规范汉字表》中的字 。

  2.出生日期应为出生证明上登记出生日期。

  3.父(母)亲姓名、公民身份号码应该与《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一致。

  4.材料信息大小限制为不超过1M的jpg格式文件。“样图”栏,为上传文件的样图。点击文件上传,选择所需的材料图片进行上传(可直接拍照上传,可选择多个文件)。

  5.带*号的为必填项目。

  第二步:审核审批

  1.公安机关收到申请人的申请信息后,进入审核阶段。

  2.如果条件不符合,微信会通知不予办理的原因,业务终止。

  3.如果材料缺失或拍摄不规范,微信会通知申请人补充、完善材料。

  4.审核、审批通过,微信会通知申请人携带所有电子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到所在地办事窗口进行办理。

  5.审批不通过,微信会告知申请人审批不通过原因。

  第三步:办理

  申请人须带上所有申报电子材料的原件、复印件以及本人身份证件,到户籍所在地办事窗口办理。

  注意事项:微信通知申请人补充材料或到窗口办结,申请人超过30天未补充或未到窗口办理的,微信会自动提醒一次,超过40天未处理的,系统将自动撤销该笔申请。暂存业务,请通过"用户中心"-"我的业务"-"暂存业务"下继续办理或者撤销。

  四、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受理后12个工作日内办结。

微信搜索公众号泉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中回复【落户】可查看泉州各类落户办理入口、材料、条件、办理地址及新生儿入户办事指南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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