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在职人员住院医保报销比例

导语 泉州住院医保报销:在职人员在三级医院报销比例90%,二级医院93%,一级医院96%。同时补充大额医疗费用补助,详见正文。

  泉州在职人员住院医保报销

  一、基本医保

  起付标准:

  三级医院起付线:700元

  二级医院起付线:300元

  一级医院起付线:50元

  参保对象年度内在市域内多次住院的,第二次起付标准减半,第三次起取消起付标准。若基本医保参保险种发生变化的,重新计算住院次数。参保对象在本市内同一医联(共)体内不同医院间转诊的,视为一次住院。同一医院院内转科的不得分解住院次数。

  (一)三级医院

  1、在职人员住院医保报销比例:90%

  (二)二级医院

  1、在职人员住院医保报销比例:93%

  (三)一级医院

  1、在职人员住院医保报销比例:96%

  最高支付限额

  基本医保结算年度为参保当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40万元/人·年,其中基本医保段15万元/人·年,大病医保段25万元/人·年。

  二、大额医疗费用补助

  起付标准:经招投标确定的职工医保大病医保费由职工医保统筹基金统一支付。参保职工在结算年度内发生的符合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超过基本医保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予以报销95%,最高支付限额为25万元/人·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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