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医保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指南

导语 泉州参保人员死亡的,继承人结清参保人医疗费用后可申请继承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余额,或者泉州参保人员因为出国需要退保的也可以办理个人账户退付,详见正文。

  泉州医保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指南

  因死亡、出国或转外地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可办理医保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可携带以下对应齐全资料到参保人所属医保中心窗口办理(如有代办,代办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

  一、申请条件

  1.须结清参保人医疗费用并向税务部门申报停保的次月10日以后方可办理;

  2.离境的外籍参保人员或台港澳参保人员不能亲自前来办理的,可委托离境前最后所在的单位代为办理;

  3.参保人员死亡后,家属应及时(30日内)向税务部门申报死亡减退;死亡申报后次月10日方可办理医疗账户基金继承业务;

  4.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外地户籍参保人员,医保关系无法转移的,可办理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手续;

  5.对方社保中心不接收个账转移的转出人员,可办理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手续;

  6.委托代办的代办人须携带委托人本人签写的委托书至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二、申报材料

  1.因死亡一次性支取:提供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或注明死亡日期的户口注销材料,或由单位出具的死亡证明等任一材料;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关系证明材料;申请人医保电子凭证、社保卡、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

  2.因出国一次性支取:提供移民材料。

  3.因转外地居民医保一次性支取:提供申请人医保电子凭证、社保卡、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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