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泉州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

导语 2024年泉州汽车以旧换新类别分为两个,一个是报废更新补贴,一个汽车置换更新补贴,不同类别补贴标准不一样。

  泉州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

  1、提高报废更新补贴标准

  对符合《福建省商务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闽商 务〔2024〕110号,以下简称《福建省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规定。

  个人消费者于2024年4月24日(含当日,下同)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提高补贴标准。

  对报废上述两类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2万元。

  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1.5万元。

  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是指在2011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3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乘用车和其他燃料类型乘用车。

  政策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sKCVK1-s2PWn5MElB1PXfQ

  点击查看:泉州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申请指南

  2、汽车置换更新补贴

  《福建省加力支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实施细则》明确:

  个人消费者在福建省内转让本人名下福建号牌乘用车(不含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和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是指在2011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3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乘用车和其他燃料类型乘用车),在福建省内购买车身价5万元以上未登记注册过的乘用车新车并在省内上牌,新车注册使用性质为非营运,可申请一次性购车补贴。

  乘用车,是指在公安交管部门注册登记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新能源乘用车是指机动车行驶证副页有“新能源”标注,挂新能源汽车号牌的乘用车。

  转让车辆是指个人消费者本人名下在福建省注册登记的乘用车(以下简称“旧车”)所有权发生转移(不含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取得福建省《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并完成转让登记手续。

  新购车辆是指个人消费者在福建省购买乘用车新车(以下简称“新车”),取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并在福建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完成注册登记手续,取得《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车辆使用性质为非营运。

  补贴标准

  按照购买新车价格(购车发票金额,价税合计)分为三档,购车价格为5万元(含)至15万元(不含)的,购买燃油车补贴8000元/辆;购车价格为15万元(含)至25万元(不含)的,购买燃油车补贴12000元/辆;购车价格为25万元(含)以上的,购买燃油车补贴15000元/辆。购买新能源车的在上述各档基础上增加补贴1000元。全省实行统一补贴标准,各地不得叠加。

  政策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J3LzU66jVK_P9zsKUODeYg

  点击查看: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申请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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