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养子女户口登记(私自收养)
导语 泉州公民个人私自收养未办理出生户口登记的小孩户口是怎么登记的?泉州本地宝小编为您收集了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办理条件
2008年9月5日之前私自收养,群众坚持自行抚养的未办理出生户口登记的小孩。
办理材料
养子女户口登记(个人收养无收养证):
1、坚持自行抚养的书面《声明》(收养人签字);
2、收养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询问笔录(抚养人、见证人各1份,邻居2份)。
办理流程
1、公民到户籍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
2、公安派出所受理后进行调查核实后报请公安刑侦部门进行调查,并制作询问笔录后上报县级公安机关户政管理部门;
3、县级公安机关作出核准决定;
4、公安派出所接到上级公安机关核准决定后,将结果告知申请人,并领取退回的申报材料及书面决定。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免费
办理地点
全市各派出所
办理时间
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夏令时调整为下午3:00—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