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组织机构代码年审
导语 根据《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对组织机构代码登记信息有效性等进行年度验证,确保机构代码的唯一性和相关信息数据的准确性、时效性。
申报材料:
1、企业单位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机关单位提交核编证原件及复印件;事业单位提交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及复印件;社会团体提交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及复印件;工会提交工会社会团体法人资格证书及工会委员会主席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他组织机构提交相关的批准设立或者核准登记的文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人单位提供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非中国大陆地区人员需提供附带翻译的护照复印件或港澳通行证复印件或台胞证复印件)
3、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外资企业还需提供批准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申请表;
6、单位公章(若无法带出,先领取或下载申请表后返回单位盖章);
7、代码证书正本和所有副本及IC卡;
8、分支机构办理组织机构代码年审登记,还应当提供上一级组织机构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以上复印件均为一份,需用A4纸复印。
办理时限: 即办
承办单位和部门: 质量技术监督局
办理地址: 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泉州市丰泽区妙云街1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