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面包车除外)、摩托车自注册登记之日起第6年、第10年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机动车需上线参加检测),在10年内每两年向公安机关申领检验标志;超过10年的,每年检验1次。
车辆发生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或者非法改装的被依法处罚的,仍按原规定周期检验。
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1、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2、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3、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摩托车在10年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年检验1次。
4、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
1.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2.机动车行驶证
3.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联网核查)。
注:此业务可代办。
车主或代办人携带所需办事材料,驾车前往机动车检测机构交于工作人员检验,合格后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请提前检查车况:先对车辆的灯光、刹车进行判断,如有明显故障,先维修再审车。
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办结,
注:对于所提交的车辆、资料、凭证有嫌疑的进入调查程序(调查嫌疑车辆、资料、凭证的时间不计入机动车登记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