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地居民申请往来港澳签注。
1.填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同时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的除外);
3.内地居民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关于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往来港澳签注条件的,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办理。军人、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未实行按需申领护照地区的内地居民,还须按照有关规定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内地居民同时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的,无须重复提交相关材料。
4.团队旅游。免交与申请事由相关的申请材料。
5.个人旅游。免交与申请事由相关的申请材料。
1.通过移民局APP或微信小程序进行预约,预约成功后前往;
2.携带自己的身份证和港澳通行证(没办证的可以同步办理港湾通行证和签注);
3.已经有证的,可以在自助签注机上办理签注手续,没有签注机的,现场取号前往窗口办理;
4.工作人员收取材料,采集指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向申请人出具《受理申请回执单》;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或不符合受理要求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5.申请人领取证件。
点击查看:泉州办港澳通行证移民局小程序预约流程
办理时限:
只办理签注手续的,当场办理!往来港澳旅游、商务再次签注可在出入境智能签注设备上“智能速办”“立等可取”“全国通办”。
需要办理港澳通行证及签注的
福建常住户口居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发。福建省外常住户口居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签发。
内地居民因奔丧、治疗重症、探望危重病人、处理境外突发事件、出境参加紧急会议和谈判、签订合同及学习报到时间临近、行前证件遗失损毁等紧急事由急需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按照急事急办原则,优先审批办理。
因特殊情况,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不能在上述期限内签发的,经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批准,可延长至20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
往来港澳一次有效签注每件15元,二次有效签注每件30元,短期(不超过一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80元,一年以上(不含一年)两年以下(含两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120元,两年以上(不含两年)三年以下(不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160元,长期(三年以上,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240元。
注:以上收费标准不含邮政速递服务费
1.福建省泉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接待大厅
咨询电话:0595-22180147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六9:00-12:00 13:30-17:00 周日休息,开放自助设备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道东海大厦A幢3层市行政服务中心大厅
2.泉州市公安局丰泽分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咨询电话:0595-22826826
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 13:3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妙云街160号树脂工艺品研发展示中心大楼3层出入境大厅
3.福建省泉州市公安局鲤城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咨询电话:059-522200626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9: 00-12:00 13:30-17:00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打锡街157号3号楼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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