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公租房

办事指南 > 泉州公租房
我要办理:
公租房申请公租房补贴公租房摇号
泉州公租房申请指南 [查看全文]
更新时间:2025-03-03 09:18:50
办理条件

中心市区和其他市县申请条件有所不同!

中心市区:

家庭年收入127748.99元(单身申请的,家庭年收入53902.53元)、家庭资产总额59.98万元以下。

1、本地居民

现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0平方米,属于无房户或无法满足基本居住条件的。

2、新就业职工

应持全日制大专院校毕业证;在本地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5年以上,持有人事部门报到证,在本地无自有私房和未租住公有住房。

3、外来务工人员

应在本地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并在当地缴交社会养老保险5年以上,或持有本市《居住证》,在本地无自有私房,未租住公有住房.

办理材料

1、按要求填写的《泉州市保障性住房申请表》一式四份;

2、户口簿、家庭成员身份证、婚姻证明(未婚证明、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判决、调解书等)核原件收复印件;

3、现居住情况证明(租房协议书、长期在某地居住的社区证明等);

4、申请人及其共同提出申请的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无工作单位的,由实际居住地社区居委会)出具的上年度收入证明(收入证明为统一格式,可登陆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下载);

5、非本市中心市区城镇居民户籍家庭提交申请人在本市的《居住证》、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6、符合优先配售(租)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

1.申请公租房保障应以家庭为单位,申请人由户主或其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可向户籍或单位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或线上通过公租房APP、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等申请。乡(镇)受理申请办理时限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

2.实行乡(镇)审查,县住建、民政及其他有关部门核查并联会审机制,办理时限不得超过37个工作日,其中乡(镇)审查及异议处理时限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含5个公示日)。

3.由县住建部门汇总乡(镇)及多部门联审结果出具审核意见、公示、结果认定等,办理时限不得超过18个工作日(含5个公示日)。

4.配租。经住建部门汇总认定符合公租房保障资格的,进入待配租(轮候)阶段。

点击查询:公租房网上申请流程

办理地址

申请人可直接携带申请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政府受理窗口直接申请,现场完成身份与资料核验过程。

1.鲤城区人民政府江南街道办事处

地址:鲤城区兴贤路432号

上班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令时:10月1日—次年5月3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95-22473032

2.鲤城区人民政府浮桥街道办事处

地址:鲤城区浮桥街道浮桥街168号

上班时间: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令时(10月1日一次年5月31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95-22486101

网上查询:泉州市街道办事处地址

点击展开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泉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租房】可获泉州各市县区公租房政策、网上申请入口/流程/条件/材料/地点、公租房房源/选房时间/选房方案、货币补贴申请等。

本地宝产品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