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商转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

导语 泉州启动个人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需要办理的人员,携带相关材料到公积金管理部门及受托银行办理。

  泉州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流程

  (一)申请。

  借款人持申请材料到购房所在地公积金管理部门及受托银行提出商转公贷款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1.原商业贷款所购住房不动产权证书;

  2.原商业贷款银行出具同意提前结清的《结清贷款承诺函》;

  3.原商业贷款的借款合同、抵押合同;

  4.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应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受理审批。公积金中心按住房公积金贷款规定做出贷款审批决定。组合贷款的商业住房贷款部分由受托银行按商业银行的规定审批。

  原商业贷款余额大于商转公(组合)可贷额度的,借款人应于审批通过后办理二次抵押登记前将差额部分提前偿还并补充提供还款凭证。

  (三)签订合同及办理二次抵押登记。经公积金中心审批准予贷款的,借款人与受托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并配合办理二次抵押登记。

  (四)贷款放款。公积金中心按《结清贷款承诺函》及借款合同约定,将款项划入原商业贷款银行指定的专用账户。借款人至原商业贷款银行办理提前结清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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