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泉州泉港区城区公办幼儿园报名条件
导语 2025年泉州泉港城区幼儿园按照相关优先顺序招生,首先是幼儿园规定的招生范围服务对象及政策照顾对象。
2025年泉州泉港区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要求
(一)城区公办幼儿园根据学位情况按以下优先顺序进行招生,招满为止。
1.《泉港区教育局关于区直幼儿园、小学招生范围调整的通知》(泉港教综〔2013〕138号)规定的招生范围服务对象及政策照顾对象;
2.未纳入原招生文件招生范围的镇政府在编人员、中小学教师(含编外教师)、区直单位下属企事业(含区属国有企业)在编员工及垂直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在城区购房户子女,按就近原则划入相关幼儿园就读(以南山路、学府路为界);区直行政事业单位、垂直行政事业单位劳务派遣人员在城区购房户子女。
3.在幼儿园所在社区购房,且户籍与房产一致的购房户子女(含社区原住民子女);
4.在城区购房,且户籍与房产一致的购房户子女。
符合以上条件的,同等条件下遵循以下原则招生:
(1)购房户落户截止当年度3月1日(2025年延长至6月1日前),以落户时间先后顺序招生。
(2)落户时间相同的,按登记入学时间先后顺序招生;
(3)服从调剂的可在城区附近公办幼儿园按区直幼儿园、镇(街道)中心园顺序就近给予调剂;
(4)幼儿园在完成上述四类招生对象后仍有学位的,可向社会开放,招收其他在城区置业、经营、务工且实际居住的附近居民子女,招满为止。
(二)各镇(街道)辖区公办幼儿园在优先招收本园服务区域招生对象后仍有学位的,应积极向社会开放,应招尽招,招满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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