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南安市2024年度4050社保补贴申请指南
导语 南安市2024年度社保补贴已经开始申请,具有福建省户籍的“就业困难人员”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缴纳灵活就业社保可以申请。
南安市2024年度社保补贴申请指南
社保补贴政策
具有福建省户籍的“就业困难人员”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在实现“灵活就业”后,向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申报“灵活就业登记”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在南安市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可给予不超过其实际缴费额2/3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补贴。
社保补贴采取“先缴后补”方式,2025年内受理2024年度社保补贴申请。
具体补贴对象(包括以下9类人员)
1.“4050”失业人员(指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大龄城镇失业人员);
2.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人员(以失业登记日期为准,后续无就业记录);
3.已参加失业保险并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农村进城务工劳动者;
4.持有第三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人员;
5.城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6.城市规划区内的农村新被征地农民;
7.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独生子女户、二女户中,男年满40周岁以上、女年满30周岁以上人员;
8.在福建省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就业创业实名制登记的脱贫劳动力(原国定、省定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
9.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注:若遇政策变动,将按照新政策调整补贴对象范围。
补贴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人员按照2024年度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实际缴费额的66.66%给予补贴。
补贴期限
1.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以延迟退休年龄对照表为准,https://www.gov.cn/yaowen/liebiao/202409/content_6974294.htm《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首次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年月为准);
2.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享受补贴月数原则上累计不超过24个月;
3.享受补贴月份从办理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转灵活就业登记,同时又以个人身份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月份起算;
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的补贴月数合并计算,即只申领基本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补贴其中一项或两项同时申领的,均纳入补贴申领月数计算。
申报材料
1.《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享受社保补贴申报表》可现场填写。
2.本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或《就业创业证》原件;
3.本人有效银行账号(原件及复印件1份);
4.“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社保系统可查则无须提供);
5.“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参保并缴费者,可同时申请医疗保险补贴;请先通过“闽政通—医保服务—参保缴费证明打印—费款所属期范围2024-01/2024-12”生成并打印2024年度参保缴费证明,或到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窗口打印2024年度医保缴费明细表。
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前(其中7月31日前为集中受理阶段)。
温馨提示
1.从未申请过社保补贴的人员,需先到户籍所在地或者常住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和灵活就业申报。社保补贴从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转灵活就业登记,同时又以个人身份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月份起算(如:2025年7月才进行就困认定及灵活就业登记并缴费,在第二年2026年内方可申请2025年7-12月期间的补贴);
2.申领社保补贴月份期间不可同时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包括失业金、失业保险支付的医保待遇等);
3.申领社保补贴月份期间在企业担任股东、监事、董事等主要职务的,不可申领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
4.申领月份期间被各类用人单位录用或招聘的、创办企业或民办非企业的,不可申领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
5.持《残疾人证》的灵活就业人员,在同一年度不得同时享受残联部门社保补贴政策和人社部门社保补贴政策;
6.村(社区)两委主干、稳定就业有稳定工资收入的村(社区)干部,不可申领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
7.被法院裁定为失信人员的不得申领社保补贴。
申请地址
申请地址:南安市美林街道江北大道1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B2区13号窗口
上班时间:9:00-12:00,13:00-17:00
咨询电话:86353570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泉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中回复【社保补贴】可获泉州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政策(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申领时间、地点、电话、申请表下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