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泉州永春县小学招生入学方案
导语 永春县2025年秋季小学招生入学方案已经公布,家长们可以查询各小学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
永春县2025年小学招生入学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有效证件、分类招生、电脑摇号(抽签)”招生原则,严格控制班生额,确保不出现新的大班额,继续降低临界大班额占比,全县起始年级每班严格控制在45人以内。
(二)实行属地管理,各乡镇组织区域内小学开展招生工作(县直学校按照招生范围),切实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三)坚持“规范招生”“阳光入学”,落实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加强招生入学监督管理。坚持便民服务,城区7所小学升级“教育入学一件事”网上招生服务,家长通过闽政通“泉服务”-教育入学一件事模块等入口进行网上报名(附件2报名指南),为群众报名入学提供便利。
二、招生计划
桃城中心小学10班450人 鹏翔小学3班135人
实验小学6班270人 五里街中心小学6班270人
桃溪实验小学7班315人 第三实验小学6班270人
石鼓中心小学6班270人
三、招生对象
户籍在永春县或居住在永春符合政策要求的年满6周岁(即2019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
四、招生范围
实验小学:华岩、西安、五居及社区内购房户并实际入住的适龄儿童,大羽村、化肥厂家属区、社山社区、石鼓社区、埔头村及良种场的适龄儿童,鼎盛上城、中融天玺购房户适龄儿童,县直单位(含省市驻永行政事业单位)、学校服务区内的省市驻永企业单位、五里街镇直机关单位干部职工子女;碧桂园除一、二期外的新建楼盘购房户的适龄儿童;五里街古街运营公司统一招商入驻的个体户的适龄子女。
五里街中心小学:儒林社区及在社区内购房户并实际入住的适龄儿童,中融天玺购房户适龄儿童,县直单位(含省市驻永行政事业单位)、学校服务区内的省市驻永企业单位、五里街镇直机关单位干部职工子女。
桃城中心小学:云龙桥沿旧环城路至交通桥内侧的桃城社区居委会居民及购房户并实际入住的适龄儿童,留安商业楼(原中天酒店)业主子女,县直单位(含省市驻永行政事业单位)、学校服务区内的省市驻永企业单位、桃城镇直机关单位干部职工子女。
鹏翔小学:桃东社区居委会居民及桃东片区内的购房户并实际入住的适龄儿童,君悦江山购房户并实际入住的适龄儿童,环翠社区大鹏路以东的购房户并实际入住的适龄儿童,卧龙社区居委会居民的适龄儿童,留安商业楼(原中天酒店)业主子女,原洋上、外坵小学服务区适龄儿童,县直单位(含省市驻永行政事业单位)、学校服务区内的省市驻永企业单位、桃城镇直机关单位干部职工子女。
桃溪实验小学:桃溪社区及片区内购房户并实际入住的适龄儿童,县直单位(含省市驻永行政事业单位)、学校服务区内的省市驻永企业单位、桃城镇直机关单位干部职工子女,桃城镇拟撤并小学服务区适龄儿童。
第三实验小学:环翠社区及环翠大鹏路以西的购房户并实际入住的适龄儿童,仰贤社区1、2、3、14、15、16组、大坪村的适龄儿童,富临国际、桃源华庭、鼎盛上城、碧桂园一、二期的购房户并实际入住的适龄儿童,县直单位(含省市驻永行政事业单位)、学校服务区内的省市驻永企业单位、学校所在地镇直机关单位干部职工子女。
石鼓中心小学:桃场社区、桃联社区及所在服务区内购房户并实际入住、石鼓镇辖区内已撤并学校所在村的适龄儿童,县直单位(含省市驻永行政事业单位)、学校服务区内的省市驻永企业单位、石鼓镇直机关单位干部职工子女。
化龙实验小学、榜头实验小学、仰贤实验小学等城区学校按照2024年招生范围与以上7所升级“教育入学一件事”网上招生服务的小学同步开展线下招生工作,扩容增量,积极接收撤并学校或随迁适龄儿童。
五、招生类别
(一)第一类:片区户籍人口、常住户口在小学招生服务区内或在服务区内购房并实际入住的适龄儿童。
1.优先招收住宅、户籍同属学校片区的“两一致”户籍人口的适龄儿童。“两一致”指房产、户籍同属片区并实际入住。
2.户籍随居住在学校服务区域内的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并实际共同居住的适龄儿童。
3.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服务区内购房(不含店铺、店面)并实际入住的适龄儿童。
4.在永台胞按照《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台胞子女在闽就读中小学幼儿园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24〕8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由监护人按要求向学校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视同本地户籍适龄儿童统筹安排到居住地或工作地所属片区优质公办小学就近入读。
5.对符合条件的港澳同胞、华侨华人子女等,视同本地户籍适龄儿童,按照国家及省有关政策规定统筹安排入学。
6.外籍学生申请在我县小学就读的,依据《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办法》(教育部、外交部、公安部令第42号)、《福建省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规定(试行)》(闽政办〔2018〕55号)的有关规定办理。
(二)第二类:教育优待照顾对象
严格按相关政策认定教育优待照顾对象。对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见义勇为”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等对象,根据国家及省、市有关教育优待照顾政策,优化细化入学程序和服务措施,切实将政策落到实处。教育优待照顾对象6月下旬向我局初教提出申请,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在泉州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系统上申请。
(三)第三类:适龄随迁子女
1.外来户籍在服务区内经商、办厂、务工人员并在服务区内租房的随迁子女;2.“拆迁户”过渡安置期内租住在学校服务区内的随迁子女。
六、招生办法
1.招收符合第一类招生对象的,须提供户籍、住房产权等有效证明材料;招收第三类对象(适龄随迁子女),须提供户籍证明、务工证(劳务合同或营业执照)、居住证(或租房合同)等有效佐证材料。
2.招收符合第二类招生优待对象的,须提供相应规定条件的有效证明材料;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在泉州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系统上申请。邦大幼儿园须按照程序组织摇号并向教育局(初教)、相关学校提供名单。
3.为充分保障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读需求,今年城区小学第一批次招生结束如有剩余学位,应积极接收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申请(第一批次如已招满应及时发布通告,随迁子女可以在第二批次申请到附近有学位的学校就读)。未被录取的随迁子女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城区有剩余学位的学校就读。服务区域内的入学对象只能报名就读一所学校,身份证号码为唯一身份识别,不得跨区域报名或报名参加其他学校摇号。
4.除城区7所开展“教育入学一件事”网上招生服务的小学外,全县其他小学应在7月5日之前完成起始年级招生(8月30日完成扫尾工作),并将新生名单报送基础教育股(初教)。
来源:永春县人民政府
网址:https://www.fjyc.gov.cn/zwgk/zfxxgkzl/xzbm/jyj/ml/202506/t20250627_318368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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