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建筑物及构筑物所有权变更登记指南
导语 泉州办理建筑物及构筑物所有权的变更登记,需要做哪些,本地宝整理
办理条件
需要办理建筑物及构筑物所有权变更登记的企业或非企业
办理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1份单方申请,现场签名
2、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3、权利人名称(姓名)变更证明材料 原件或复印件1份包括工商部门或上级部门出具的名称变更文件、户籍证明等海洋部门出具的不动产坐落或名称变更证明材料 原件或复印件1份属于坐落、名称变更情形的提交。海域使用权变更批准文件或补充合同 原件或复印件1份属于界址、面积、用途、期限变更情形的提交。可共享取得的不提交。
4、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1份
5、海域使用金缴纳证明原件或复印件1份属于批准文件或补充合同要求缴纳海域使用金情形的提交。 6权籍调查成果原件1份属于界址或不动产单元变化情形的提交。
办理流程
非企业:受理(1个工作日)→审核(8个工作日,其中初审6个工作日,复审2个工作日)→审批(5个工作日)→ 登簿、办结(1个工作日)
企业:受理(1个工作日)→审核(5个工作日,其中初审3个工作日,复审2个工作日)→审批(3个工作日)→ 登簿、办结(1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及时间
时间:【冬季:上午:08:00-12:00 下午:14:30-17:30】 【夏季:上午:08:00-12:00 下午:15:00-18:00】
地点: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窗口
办理时限及费用
时限:非企业15个工作日,企业10个工作日
费用:
1、单独申请土地登记的,住宅用地每件100元,非住宅用地每件700元;2、已办理土地登记后申请房屋登记的,住房登记每件80元;非住房房屋登记每件550元;3、同时申请土地、房屋登记的,按房屋登记费和土地登记费的标准就低收费(按房屋登记费标准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