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港澳通行证异地办理指南
导语 外地人在泉州也可以办理港澳通行证,接下来,小编为大家带来港澳通行证异地办理指南。
办理条件
内地居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澳门地区,可申请办理港澳通行证。
内地居民都能办,不受户籍地、居住地等条件限制。
申报材料
1.填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提交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申请人照片;
3.交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申请人未满16周岁,也可交验居民户口簿,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陪同人还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以及监护人的委托书。
军人应交验军人身份证明。
*上述身份证件须留存复印件或者电子扫描图片;
4.按规定提交或者核验指纹信息。
5.军人、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
6.泉州常住户口居民的配偶、子女、父母,还应提交亲属关系证明材料(配偶关系须交验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子女关系须交验关系证明,如出生证;父母关系提交其泉州户籍子女出具的书面声明)。
办理期限与费用
办理时限:
(一)福建常住户口居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发。
(二)福建省外常住户口居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签发。
收费标准
1.往来港澳通行证60元/证。
2.往来港澳一次有效签注15元/件;二次有效签注30元/件。
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委托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并按规定采集指纹信息;
(二)受理机构对符合申请条件,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向申请人出具《受理申请回执单》;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或不符合受理要求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三)审批机构进行审核,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不予批准的,审批机构向申请人出具《不予批准决定书》。
(四)申请人领取证件。
办理地址
1.福建省泉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接待大厅
咨询电话:0595-22180147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六9:00-12:00 13:30-17:00 周日休息,开放自助设备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道东海大厦A幢3层市行政服务中心大厅
2.泉州市公安局丰泽分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咨询电话:0595-22826826
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 13:3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妙云街160号树脂工艺品研发展示中心大楼3层出入境大厅
3.福建省泉州市公安局鲤城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咨询电话:059-522200626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9: 00-12:00 13:30-17:00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打锡街157号3号楼6F
点击查询:泉州港澳通行证办理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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