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小学就近入学申请登记表样式

导语 南安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出台《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南招考委〔2021〕6号),南安市小学“就近入学”申请登记表样式公布。

  特 别 说 明  

  1.同区域学校第一实验小学、柳城小学、第一小学、第五小学、第六小学、第十小学、溪美中心小学为同区域学校;第二小学、第三小学、第九小学为同区域学校。

  2.招生对象基本条件:招生服务区域内的招生对象必须符合“两一致”,即适龄儿童与父(母)户籍一致,实际住所地址与户籍登记地址一致。实际住所指装修好并配备生活设施且实际入住、有正常的水电消费清单,接受入户调查属实(不含毛坯房)。

  同一套房产三年内只能1名适龄儿童在片区小学入学(同一户主、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子女多于1个的家庭除外),如果户主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主的子女多于一个且子女另有商品房的家庭,不享受上述“除外”政策的规定。

  因城市建设涉及住房拆迁的适龄儿童,在征迁安置过渡期间,向学校提供拆迁的相关材料仍按原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在拆迁定居后,按正常入学对象所规定的招生服务区域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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