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鲤城区4月7日起部分小区解除封控

导语 自2022年4月7日起,对鲤中街道唐衙口1、2、4号、第三巷19、56、58、58-1号等地解除封控。

  鲤城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通告(2022年第19号)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方案》精神,经专家研判,我区部分封控区已满足解封条件。经泉州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批准,鲤城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决定:

  自2022年4月7日起,对鲤中街道唐衙口1、2、4号、第三巷19、56、58、58-1号,江南街道东渠路20-6号(方马公寓)、东壁西路9-1号,金龙街道江南花园城B区12幢1梯2梯解除封控。

  解封不等于解除防控措施,封控区解封后,居民要实行7天健康管理,每日进行体温自测和健康监测,不出小区,不去公共场所、不去人员聚集场所,并严格按照鲤城区现行的防控工作要求,配合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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