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泉州东站站前广场配套建筑分布图

导语 新泉州东站站前广场及市政配套工程二期(1#商业建筑、2#旅客换乘中心及商业、3#客运站及商业、4#商业建筑、管理用房)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申请事项,现将规划拟许可内容公示。

  州市城乡规划局台商投资区规划分局规划许可批前公示泉台规告〔2021〕54号

  各有关利害关系人:

  我局已受理泉州台商投资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21日提出的新泉州东站站前广场及市政配套工程二期(1#商业建筑、2#旅客换乘中心及商业、3#客运站及商业、4#商业建筑、管理用房)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申请事项,现将规划拟许可内容公示如下:

  建设项目名称:新泉州东站站前广场及市政配套工程二期(1#商业建筑、2#旅客换乘中心及商业、3#客运站及商业、4#商业建筑、管理用房)

  建设单位名称:泉州台商投资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新泉州东站站前广场配套建筑分布

  建筑面积等主要规划技术指标:总建筑面积230377.4平方米,总面积230377.4平方米,其中计容总面积为42508.07平方米(含1#商业建筑4250平方米、2#旅客换乘中心及商业16632.36平方米、3#客运站及商业15976.21平方米、4#商业建筑4314.07平方米、公共服务设施1335.43平方米(含柴油发电机房239.9平方米;值班室113.12平方米;变配电室719.63平方米;消防控制中心126.03平方米;公厕36.16平方米;管理用房100.59平方米)),不计容总面积为187869.34平方米(含地下室127359.05平方米;地下商业23818.23平方米;地下室车站21819.23平方米;城市公共开放空间14510.23平方米;公共走廊362.6平方米)(详见总平面图)。

  本公示期限从2021年 5月26日至2021年6月 1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如有意见与建议,请以署名书面形式告知我局。申请听证的,应于公示期间及公示期满后五天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我局将依法作出相关行政许可。

  联系人:小吴 联系电话:0595—27398822

  泉州市城乡规划局台商投资区规划分局

  2021年 5月 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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