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泉州高层次人才子女上小学、初中规定
导语 泉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上小学或者初中的,属于第一至第三层次人才,可以自由选择本市范围内优质学校。
泉州高层次人才子女上小学、初中
1.小学入学。市级认定的第一、二、三、四层次人才,其子女可按个人意愿选择“海丝泉州·人才港湾”系统提供的全市优质小学就读。其中市级第一、二层次人才优待范围扩大到第三代子女。第五层次人才,可安排其子女到人才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在居住地须持有房产)所在县(市、区)属优质学校就读。
2.初中入学。市级认定的第一、二、三层次人才,其子女可按个人意愿选择“海丝泉州·人才港湾”系统提供的全市优质初中学校就读。其中市级第一层次人才优待范围扩大到第三代子女。市级第四、第五层次人才子女可安排到人才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在居住地须持有房产)所在县(市、区)的所属优质初中学校就读。
入学申请时间
中学:5月15日-5月18日
幼儿园、小学:6月6日-6月28日
申请方式
入、转学申请。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海丝泉州·人才港湾系统网上申报,填写相关信息(参考附件2《泉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转)学申请表(样表)》)并按规定上传佐证材料的原件照片,其中:申请公办、民办小学和公办初中的需上传“申请材料”1-6项,申请民办初中的需上传“申请材料” 1-7项。如申请市直小学,同时于7月1日-7月4日通过闽政通-本地-教育入学“一件事”模块等入口进行市直小学一年级招生入学网上报名。
根据我市小学、初中招生录取程序,高层次人才不能同时申请公办和民办中小学的入学照顾。如选择申请公办中小学的,需填报两个意向学校;如选择申请民办中小学的,只能填报一个意向学校。
申请材料(网上提交材料须标注序号并按序号上传原件扫描件)
1.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证或入选文件扫描件。
2.高层次人才身份证、户口簿(或能体现父母子女关系的证件。如果父母和子女户口分设的,应同时提供子女户口薄)。
3.高层次人才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任职文件(如自主创业的应提供工商登记营业执照及纳税凭证)。
4.房产证(引进人才可提供租赁合同)。
5.单位证明并盖章(如:本单位证明申请人于××年×月起在本单位工作,目前担任××××(具体职位),如有不实,本单位愿意承担全部责任)。
6.申请人承诺并亲笔签名(本人承诺所提供的申请资料和信息全部真实,如有不实,本人愿意承担全部责任,对弄虚作假的将取消照顾资格)。
7.申请入读民办初中的除上述1-6项材料外还需提供《泉州市民办初中学校教育照顾对象登记表》(附件3)。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泉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中回复【人才子女】可获泉州人才子女入学政策、入学申请时间/入口/流程、所需材料/下载入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