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泉州市直幼儿园招生政策

导语 泉州市教育局发布了2025年市直幼儿园招生政策,今年的招生范围与去年总体相同,新增了一个幼儿园园区招生。

  2025年泉州市直幼儿园招生政策

  招生计划

  各市直幼儿园招生计划如下:

  泉州幼师附属幼儿园:14个班(开元园区9个班含托育班、大兴园区5个班);

  泉州市温陵实验幼儿园:12个班(井亭园区4个班含托育班、东海园区8个班含托育班);

  泉州市刺桐幼儿园:6个班(刺桐新村园区3个班、崇福园区3个班);

  泉州市丰泽幼儿园:13个班(丰泽新村园区4个班、城东园区9个班含托育班);

  泉州市直机关金山幼儿园:3个班;

  泉州幼高专附属东海湾实验幼儿园:9个班(含托育班);

  泉州市培蕾实验幼儿园:2个班(含普通幼儿、特殊幼儿)。

  招生服务范围

  今年各市直幼儿园的招生服务范围与去年总体相同,今年秋季新增泉州幼师附属幼儿园大兴园区。各市直幼儿园具体招生服务范围如下:

  招生入学办法

  总体延续2024年招生办法。

  (一)优先招收的对象和具体条件

  各市直幼儿园优先招收本园招生服务区域内户籍、住房产权、实际居住“三一致”家庭的适龄幼儿(以下简称“三一致”对象),以及按国家、省市相关入学优待政策照顾的适龄幼儿。“三一致”对象的具体条件:

  (1)适龄幼儿与其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一致(均在幼儿园招生服务区域内)并实际共同居住,户籍与房产一致(产权性质、用途为住宅),房产与实际居住一致。

  (2)适龄幼儿落户到幼儿园招生服务区域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1日前。

  (二)有剩余学位的应积极向社会开放

  在招收“三一致”对象及政策照顾对象后有剩余学位的,由各园确定录取办法,接收部分户籍在幼儿园招生服务区域但不符合“三一致”条件的适龄幼儿入园。

  继续落实教育优待照顾对象入学办法

  今年秋季符合泉州市认定的第一至第四层次人才子女,以及第一、二层次人才孙辈(含福建省引进高层次创新人才、海西产业人才高地人才、福建省优秀人才等省级人才政策覆盖对象),其适龄幼儿可申请就读市直幼儿园,按照省、市相关政策给予优待。

  落实台胞适龄子女入读幼儿园优待政策

  今年根据《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的实施意见》《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台胞子女在闽就读中小学幼儿园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24〕8号)等精神,优化申请就读流程,落实“欢迎就读、一视同仁、就近入学”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台胞适龄子女视同本地户籍适龄幼儿,可申请到市直幼儿园就读。

  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的台胞适龄幼儿,因家长在泉州购房置业或工作等需随父亲(母亲)在泉州生活而要求在市直幼儿园就读的,由监护人按要求填写《台湾籍子女入(转)学申请表》(附件4)向幼儿园提出申请,由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根据实际情况,视同本地户籍适龄幼儿统筹安排到居住地或工作地所属片区内市直幼儿园就近入读。

  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提供2至3岁托育服务

  在满足3—6岁适龄儿童学前教育需求的基础上,有条件的市直幼儿园开设托育班,招收2至3岁幼儿。

  招生程序和时间安排

  总体时间控制在:5月20日前各市直幼儿园向社会发出招生公告;

  6月6日—6月28日泉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申请:登录“海丝泉州·人才港湾”信息平台,上传相关佐证材料进行网上申报;

  7月5日—7月6日,各幼儿园家长网上报名:各类对象通过闽政通—本地—教育入学“一件事”模块等入口进行网上报名;

  7月7日,各市直幼儿园提供线下便民咨询服务:网上报名出现异常等情况,家长可携带材料到幼儿园具体咨询。

  7月23日前,各市直幼儿园公布剩余学位并确定录取办法;

  8月1日前,分发录取通知书,招生工作结束。

  来源网址:https://mp.weixin.qq.com/s/P61RFMCMttnPrJnp5uW4A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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