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安溪县秋季城区小学招生方案
导语 安溪县2025年秋季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已经公布,公办小学划片入学,适龄儿童在其户籍或住房产权所在地的学校就近入学。
安溪县2025年秋季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
1.为充分保障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读需求,今年城区小学除实验小学、沼涛实验小学无法招收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外,其他所有城区小学均可接收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就读。立足当前城区小学的学位余缺及需求情况,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安排就读的原则为:若学校学位能够容纳,则全部安排就读;若不能全部容纳,则通过电脑派位方式确定就读对象,具体安排方案由相关学校根据实际招生情况自行提前通告。
2.所有“二手房”业主子女就读申请不再限制只提供一个学位。
3.网上报名时不动产验证环节系由系统自动生成,请家长认真关注验证结果。
4.第五批次适龄儿童进行网上报名时只需填写相关信息及上传户口本,不必上传租房及务工等有关佐证材料。
5.根据教育部及省、市统一要求,当前小学各年级班额不得超过50人。尚有空余学位的城区小学,应积极落实“长幼随学”原则,视学位空余情况招收二至六年级转学生。
其余相关规定保持不变。2025年秋季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具体如下:
招生办法
㈠就近入学原则
按照城区学校位置就近划分相应招生片区(详见后方附件),适龄儿童在其户籍或住房产权所在地的学校就近入学。
㈡分批依次安排
1.城区各小学按以下五个批次先后顺序依次安排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就读:
第一批次:2021年3月1日前(不含3月1日,下同)在学校招生片区内落户或有住房产权,或原住民家庭的适龄儿童。
其中,申请就读实验小学、沼涛实小的适龄儿童,若其家庭系招生片区内无住房产权家庭,则其父母户籍应在2013年6月20日前落户在学校招生片区,且该适龄儿童户籍系出生申报或补报往年出生。户籍在2013年6月20日后至2021年3月1日前迁入的,需同时在学校招生片区内有住房产权。
第二批次:2021年3月1日后(含3月1日,下同)在学校招生片区内落户且有住房产权家庭的适龄儿童。
其中,2021年3月1日以后新购房的,适龄儿童的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拥有该住房产权比例应超过50%(不含50%,产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上未注明共有产权人产权比例的,视为平均分配,下同)。
第三批次:2021年3月1日后,在学校招生片区内有住房产权但户籍未迁入学校招生片区的适龄儿童。
第四批次:2021年3月1日后,在学校招生片区内落户但无住房产权家庭的适龄儿童。
第五批次:外来务工人员适龄随迁子女。
2.根据我县招生惯例,以上第一批次、第二批次、第三批次适龄儿童原则上均安排在片区学校就读,如学校确系无学位可供就读,县教育局将提前通告。
3.若学校在安排完以上第一至第三批次适龄儿童就读后,仍有学位者,则依次先行安排第四批次适龄儿童就读(若能容纳该批次所有申请对象就读,则全部安排就读;若无法全部容纳,则以电脑派位方式确定就读)。第五批次适龄儿童依此类推安排就读。
4.第四批次、第五批次适龄儿童的就读安排方案由相关学校根据实际招生情况自行提前通告。其中,电脑派位的具体实施过程应邀请所在乡镇分管领导、当地村居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与监督。
㈢其他就读规定
1.特殊类型住房产权就读规定
⑴2013年6月21日以后在实小和沼涛实小招生片区内的房产二次交易(即“二手房”)后的业主子女就读要求:购买的二手房过户满2年;业主及子女户籍同时迁入所在居委会。如未满2年者,由家长根据自身意愿申请就读实小和沼涛实小以外的城区小学。
⑵单身公寓业主子女就读原则。凡购买30平方米以下(含30平方米)的单身公寓者,一律不提供学位;凡购买30平方米以上、60平方米以下(含60平方米)的单身公寓,不提供实验小学、沼涛实小学位。
⑶购买碧湖佳苑40m2以下住房产权,不提供实验小学、沼涛实小学位。
⑷世源·凤山学府住房产权,或2014年3月19日前与县政府或县教育部门签订就学协议的房地产项目,或2014年5月1日前按法律法规审批并获《工程施工许可证》所建楼盘的套房,其业主子女申请就读均按县政府批准情况或原协议执行。
⑸本方案所述“房产”或“住房产权”,产权性质及用途需为住宅,其他类别的产权性质原则上不提供学位,但经县政府批准或与县政府、县教育部门签订就学协议者,按县政府批准情况或所签订协议执行。
2.特殊类型户籍就读规定
⑴申请就读儿童在“户口本”中与“户主”关系为“非亲属”者,如申请就读实小和沼涛实小,应有合法抱养手续,且能提供合法规范材料。否者,由家长根据自身意愿申请就读实小和沼涛实小以外的城区小学。
⑵申请就读儿童为大陆境外户籍者,提供如下材料作为户籍证明:①其父母出入境通行证;②该儿童在境外出生证。
3.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规定
2025年秋季,除实验小学、沼涛实验小学外,其它城区小学均可接受外来务工人员适龄随迁子女申请就读,安排就读的原则为:若学校学位能够容纳,则全部安排就读;若不能全部容纳,则通过电脑派位方式确定就读对象,具体安排方案由相关学校根据实际招生情况自行提前通告。
4.各类照顾对象就读规定
符合以下文件规定的对象,可根据文件要求持相关材料申请就读相应学校:
⑴《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军区政治工作局 福建省双拥共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闽政联〔2022〕1号);
⑵泉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等38部门关于印发《泉州市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泉退役军人局规〔2024〕1号);
⑶《泉州市教育局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4年泉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申请的通知》(泉教综〔2024〕6号);
⑷《关于研究我市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有关工作专题会议纪要》(泉州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0〕4号);
⑸《应急管理部 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37号);
⑹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台胞子女在闽就读中小学幼儿园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24〕8号);
⑺《中共安溪县委办公室 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力做好一线医务人员及其家属保障工作三条措施的通知》(安委办〔2020〕5号);
⑻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溪县贯彻落实<福建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实施意见》的通知(安政办〔2015〕105号);
⑼福建农林大学安溪校区在编教师子女可自行选择城区小学就读;
(10)根据《中共安溪县委办公室 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溪县“万户千企百村诚信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委办〔2024〕19号)要求,落实诚信赋能措施。
报名方式
1.符合城区小学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网上报名或到片区小学现场报名两种方式进行。其中,网上报名流程为:
关注微信公众号“安溪教育服务平台” ;
点击底部“招生报名”栏目,选择点击“小学报名”;
进入后选择“报名类型”,按提示要求选择、填报相关信息,上传户口本、住房产权等报名材料原件的电子照片
2.住房产权如系统已自动比对生成验证结果者可不必上传电子照片。
3.第五批次适龄儿童进行网上报名时只需填写相关信息及上传户口本,不必上传租房及务工等有关佐证材料。
报名时间
1.5月8日,城区各小学向社会发出招生通告。
2.5月9日-18日,家长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流程如上。
3.5月24日-25日,符合学校招生条件但未进行网上报名或之前已报名但审核未通过的适龄儿童家长到城区相关小学现场报名,填写《学生信息采集表》(或由学校协助指导利用网上报名系统报名)。
4.6月15日前,各小学公布一年级新生名单。
其他事项
1.根据省、市统一要求,当前小学各年级班额不得超过50人。尚有空余学位的城区小学,应积极落实“长幼随学”原则,视学位空余情况招收二至六年级转学生。
2.新、扩建的城区小学尚未竣工的,该片区住房产权户子女就学由县教育局指定到尚有学位的周边学校就读。
3.在没有接受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读的实小、沼涛实小片区内暂住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或电脑派位结果未被安排就读学校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自行到居住地附近有接受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小学申请就读。
4.根据《义务教育法》关于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的规定,各学校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严禁接收择校生。
5.学生相关信息应在招生入学时一次性采集,包括学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及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不得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
6.各校要重点关注残疾儿童少年、脱贫家庭和低收入家庭儿童少年、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孤儿等特殊群体学生,做好组织入学工作。要认真落实《残疾人教育条例》,残疾儿童可以就近跨乡镇申请有学位的学校就读,县特教学校、随班就读基地校、融合教育试点校要公布招生电话,确保残疾儿童都能接受教育,做到全覆盖,零拒绝。
7.严厉查处社会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
8.各校要公布招生(包括接受台胞子女就读咨询,受理台胞子女入学申请,指导办理入学有关程序)负责处室及咨询电话。
9.招生方案未尽事宜,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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