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死亡后泉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可以退吗

导语 参保人死亡后,泉州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可以退还。参保人员在缴费阶段死亡的,其个人账户资金本息全部退还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在待遇领取阶段死亡的,若还有余额的,也将全部退还给相关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

  参保人员死亡后保费是否可以退还?

  可以退还。城乡居民保经办机构为每个参保人员建立一个终身记录养老保险权益的个人账户,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缴费补贴全部记入个人账户,并逐年计息。参保人员在缴费阶段死亡的,其个人账户资金本息全部退还给其法定继承人或者指定受益人。在待遇领取阶段死亡的,若其个人账户还有余额的,也将全部退还给其法定继承人或者指定受益人。

  我市各地待遇人员丧葬补助金制度建立情况?

  省里规定,有条件的市、县可先行探索建立丧葬补助制度,在待遇领取人员死亡后,按死亡当月当地基础养老金标准的20个月一次性支付丧葬补助金。目前,我市12个县(市、区)均已建立丧葬补助金制度,待遇领取人员身故后,按身故当月当地基础养老金标准的20个月一次性支付丧葬补助金,我市各地丧葬补助金标准为2600元~3840元不等。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泉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中回复【城乡养老】可获泉州城乡养老保险缴费入口/指南/方式/标准,参保指南/转移指南等。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本地宝产品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