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户口迁入办理指南

泉州户口迁入办理有什么条件?泉州户口迁入办理需要哪些材料?泉州户口迁入在哪里办理?泉州本地宝为你解答

办理条件

一、合法稳定住所迁入

(一)合法稳定住所是指:

1、自有产权房产:自有商品房(含安置房、二手房、限价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自建住房、集资住房、投靠直系亲属名下的住房。

2、非自有产权房产: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房管部门直管公房、就业单位名下住房、就业单位有设立集体户的、连续租住2年以上(含2年)已经登记备案并签订治安责任状的出租私房。

(二)合法稳定住所迁入条件

1、居住在我市,有自有产权房产的人员及其配偶、子女、父母,均可将户口迁入该住所。

2、居住在我市的中心城区(鲤城区、丰泽区所辖区域),有非自有产权房产的,与居住地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或者依法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的人员及其配偶、未婚子女(迁入集体户的为未成年子女)、父母,均可将户口迁入该住所。

3、居住在除中心城区外的其他县(市)城区和建制镇,有非自有产权房产的人员及其配偶、未婚子女(迁入集体户的为未成年子女)、父母,均可将户口迁入该住所。

二、人才引进迁入

(1)经县级以上(含县级)政府人事部门批准,引进(聘用)专业人才的,但不符合合法稳定住所迁入的,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及父母可将户口迁入市、县(区)政府所属人才公共服务机构集体户,在单位集体户地址上设立家庭户。

(2)有意来我市创业、就业(包括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普通院校专科学历或中级职称以上专业人才,不符合合法稳定住所迁入的,可实行“先落户、后就业”政策,将本人户口随其档案迁入市、县(区)政府所属人才公共服务机构集体户。

(3)与我市市、县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公共服务机构签订人事代理合同的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本人可将户口迁入经办人事代理的市、县(区)政府所属人才公共服务机构集体户。

三、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迁入

普通大、中专院校的毕业生在本市落实就业单位或待就业毕业生自毕业之日起3年内在本市落实就业单位,不符合合法稳定住所迁入的,可将户口迁入市、县(区)政府所属人才公共服务机构集体户。

四、投资迁入

华侨、港澳台同胞、外籍华人以及其他外国人来本市投资兴办企业,年纳税30万元(含30万元)以上的,每年度可为其不符合合法稳定住所迁入的2名境内亲友及其配偶、未婚子女、父母,申请迁入其投资兴办企业所在地地址;本市以外的企业和个人到我市投资兴办企业,不符合合法稳定住所迁入的,本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和父母可将户口迁入企业所在地地址。

五、不规范房产迁入

建设、交易等手续不齐全的自建住房或商品住房,只要申请人取得房屋的契约或所有权或使用权或签订购房协议书,可确认申请人为该房产的实际保有人,并已实际入住3年以上的,其本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可一起迁入该自建住房。

六、其他特殊情况迁入

1、其他特殊情况迁入包括:

(1)退休、退职、辞职、下岗或无业的本市上山下乡知青,有居住条件但不符合合法稳定住所迁入的,可将本人、配偶和子女、父母户口迁入其本地亲友处,独立一户。

(2)华侨、港澳台同胞、外籍华人以及其他外国人在我市拥有自有产权房产的,可照顾其已入住该房屋生活的1名亲友及其配偶、未婚子女、父母户口迁入房屋所在地。

办理材料

合法稳定住所迁入所需材料

公民符合合法稳定住所迁入的,提供申请书、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材料向合法稳定住所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

合法稳定住所的证明材料是指:

1、自有产权房产:

(1)自有商品住房提供私有房屋产权证。尚未办理房产证的,提供购买合同和购房发票、安置房提供拆迁安置协议,在交房时间到达后可申请迁入,交房时间以购买合同或安置协议的交房时间为准。

(2)自建住房提供土地使用证。

(3)集资住房提供集体土地使用证。

(4)投靠直系亲属名下的住房,提供私有房屋产权证及关系证明。尚未办理房产证的,提供购买合同和购房发票,在交房时间到达后可申请迁入,交房时间以购买合同或安置协议的交房时间为准。

2、非自有产权房产:

(1)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房管部门直管公房等提供公有房屋租赁使用证明。

(2)就业单位名下住房提供就业单位名下的房屋产权证明及劳动(聘用)合同或机关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证明。尚未办理房产证的,提供购买合同和购房发票,在交房时间到达后可申请迁入,交房时间以购买合同或安置协议的交房时间为准。

(3)就业单位有设立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户口簿及劳动(聘用)合同或机关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证明材料。

(4)租住我市的私有出租住房,并依照规定到房屋租赁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房屋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办理房屋备案登记的,承租人及其直系亲属允许落户。

租住期限以户籍民警查询福建省治安管理信息的暂居住登记及租赁合同为准;本县(市)或市辖区居民,无法办理暂居住登记的,租住期限以租赁合同及水费或电费缴纳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准,如无法提供水费或电费缴纳的相关证明材料,由责任区民警走访调查后出具调查报告给予认定。

泉州各种入户材料一览

办理流程

现场办理

泉州已开通“全省通办”,在福建省全域范围内开展全类户政业务“全省通办”,凡是户口登记在福建省内的居民以及拟将户口登记在福建的中国公民,均可选择就近派出所办理全类户籍、居民身份证业务。

1、属于福建省内户口迁移的,前往任一就近派出所办理;属于福建省外户籍迁移到泉州市的,需要前往拟落户地派出所办理;

2、根据自己落户的条件,携带相关材料前往,如果家人要随迁的,需要告诉民警还要给家人办理随迁手续;

3、工作人员审核材料,经系统审批流转迁出后落户。

备注:外地迁入泉州的,无需回原户籍办理《迁移证》,等待派出所通知落户即可。泉州市内迁移可当场办结,无需等待原户籍地迁出。

网上办理

网上办理渠道:闽政通APP

可办理业务范围:户口登记(国内出生落户、境外出生人员落户、原籍我省中国公民回闽落户、留学人员恢复户口、华侨回国定居、被捡拾抚养未成年人落户、集体户设立、新生儿取名指引)、户口迁移(大中专学生毕业、迁入合法稳定住所、投靠配偶、投靠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就业迁移、录用调动、军队无军籍退休职工安置、家属随军、博士后人员落户、出家人员落户、迁移进度查询)

办理流程:

1、下载“闽政通”APP,登录后,点击首页的“公安便民”;

2、往下拉找到“户口迁移”,包含了多个迁移内容,找到自己所属类别,例如“就业居住户口迁移”;

3、选择需要落户的区县,点击进入,可以点击“申请材料”查看需要的材料,材料齐全的,点击“在线申报”;

4、按照系统提示上传材料即可。


办理地址

龙湖派出所户籍窗口

地点:晋江市龙湖镇龙翔北路323号。

咨询电话:0595-85282551。

深沪派出所户籍窗口

地点:晋江市深沪镇坑边新村88号。

咨询电话:0595-88226110。

英林派出所户籍窗口

地点:晋江市英林镇龙英路1089号。

咨询电话:0595-85483074。

金井派出所户籍窗口

地点:晋江市金井镇龙祥路2号。

咨询电话:0595-85382145。

陈埭镇便民服务中心户籍窗口

地点:晋江市陈埭镇求聪路129号陈埭镇政府5号楼。

咨询电话:0595-85139110、0595-82025110。

东石镇警务服务中心户籍窗口

地点:晋江市东石镇仁和东路567号。

咨询电话:0595-85593284。

泉州派出所网点查询

办理费用

免费(不含丢失、损坏补办户口簿收取的工本费)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泉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中回复【落户】可查看泉州落户办理入口/流程、各类落户条件/材料/办理时限/地址、新生儿入户办理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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