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福建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公告
导语 福建省最低工资标准定于2025年4月1日起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2265元、2195元、2045元、1895元四档。
福建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
经省政府同意,并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批准,现将调整后的我省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以及适用范围予以公布,自2025年4月1日起执行。
1.福建省月最低工资标准及适用范围表
注:上述最低工资标准包含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缴费部分。
2.福建省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及适用范围表
注:上述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包含社会保险单位和个人缴费部分。
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情况
保留四档,月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2265元、2195元、2045元、1895元,平均值为2100元。其中:执行第一档有6个区,执行第二档有24个县(市、区),执行第三档有31个县(市、区),执行第四档有22个县。与现行标准相比,各档平均值年均增幅4.03%。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参照月最低工资标准也相应保留四个档,分别为23.5元、23元、21.5元、20元。与现行标准相比,各档平均值年均增幅4.1%。
来源网址:http://rst.fujian.gov.cn/zw/zfxxgk/zfxxgkml/zyywgz/jycj/202501/t20250127_671018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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