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泉州中心市区公租房预选房分配公告

导语 泉州市住建局开展市级投资项目剩余房源用于中心市区公租房轮候家庭住房保障预选房分配,轮候家庭可以选房。

  泉州市级投资项目剩余房源用于中心市区公租房轮候家庭住房保障预选房分配

  一、房源情况

  本次预选房分配可选房源全部为租赁型房源,共计207套,分别为一房型79套、二房型128套,如下表:

  房源具体明细详见附件1、2。

  二、选房对象及队列

  (一)选房对象:2024年12月底前处于轮候状态的352户公租房轮候家庭。

  (二)选房队列:根据申请家庭在“公租房管理信息系统”中的轮候号,按优先队列及普通队列进行排序,并组织选房。优先队列为符合优先选房条件的家庭,包括低保家庭、廉租补贴家庭、烈属、驻泉官兵、三级(含)以上残疾、区级(含)以上见义勇为、市级(含)以上劳模等轮候家庭;普通队列为优先选房对象外的其他轮候家庭。

  三、看房安排

  (一)看房时间:2025年3月18日至19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为本次分配房源展板看房和现场看房的时间。

  (二)看房形式及看房地点:

  展板看房:鲤城区新华南路209号芳草嘉园综合楼中庭(二楼)

  现场看房:各房源所在楼栋

  网上看房:登录市住建局网站、公众号自行观看

  四、选房安排

  (一)选房时间:2025年3月24日至2025年3月26日。

  (二)选房地点:鲤城区新华南路209号芳草嘉园综合楼二楼选房服务大厅。

  (三)需携带材料:申请人本人到现场选房的,携带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共同申请人到现场选房的,携带共同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申请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委托其他人到现场选房的,携带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申请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四)本次预选房分配采取预选房后入住的方式,签约入住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前。

  五、租金及补贴说明

  (一)本次预选房房源租金原则上按不超过18元/㎡·月执行,由泉州城建城市运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市城运公司”)负责收缴。承租66平方米(含)以内户型的,按照轮候家庭向市城运公司承租租金的50%发放租赁补贴;承租超过66平方米户型的,按照66平方米承租租金的50%发放租赁补贴;廉租补贴家庭租金标准另行规定;租金明细详见附件1。

  (二)轮候家庭与市城运公司签订租赁协议后需持租赁协议向属地住建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租赁补贴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请符合优先选房的轮候家庭,于2025年3月17日至18日至各区住建主管部门提交有效的优先选房证明材料。

  鲤城区:鲤城区庄府巷24号鲤城区人民政府大院4号楼7楼709室,联系电话:22350870;

  丰泽区:田安南路637号(六灌路与田安路交叉口)建设大厦六楼611室,联系电话:22591612;

  泉州开发区:开发区招商服务中心二楼(资源规划建设局服务窗口),联系电话:22358187。

  (二)轮候家庭的选房名单及时间安排将在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http://zfjsj.quanzhou.gov.cn/)网站公布。同时,各区住建主管部门将提前电话通知申请人,请申请人确保通讯畅通。

  (三)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尚未完成2025年度复核的公租房申请家庭应向属地住建主管部门提请2025年度复核,通过年度复核的方可签约入住。

  (四)对连续2次获得分配机会,除无匹配房源可选(即单身申请家庭无一房户型可选、二人或二人以上申请家庭无二房户型可选)等理由外拒绝分配,导致分配没成功的,视为自动放弃公租房保障资格,由各区住建主管部门取消其保障资格,后续如需保障,按公租房有关规定重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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