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重新申领法律援助律师证
导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律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重新申领法律援助律师证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和提交申请材料至省司法厅提出审批。
办理条件
1、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3)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
(4)品行良好。
实行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前取得的律师资格证书,在申请律师执业时,与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从事律师职业: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受过刑事处罚的,但过失犯罪的除外;
(3)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
申报材料
1.《律师执业登记表》(含执业申请书)
2.律师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申请人至申请日未受刑事处罚(过失犯罪除外)证明
5.申请人系法律援助机构在编人员的证明
6.原执业地县级以上司法行政机关出具的申请人执业经历、执业期间有无受过行政处罚及原律师执业证已收回的证明
7.二寸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一张
8.在省外或军队有律师执业经历的申请人提供原执业地省级司法行政机关或总政司法局出具的执业起讫时间、有无受过行政处罚以及执业证是否已上缴注销的相关证明。
9.律师资格档案(法律师职业资格档案)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军队的申请人提供其资格档案已调至我省的相关证明
办理流程 1.申请律师执业证应向设区市司法行政机关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申请的设区市司法行政机关应当依据《律师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及本规定在法定期限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出具审查意见后将审查意见及全部申请材料报送至省司法厅。申请人的身份证及律师资格证(法律职业资格证)原件由设区市司法行政机关经与复印件核对无误后退还申请人。
3.省司法厅应当自收到受理申请机关报送的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之日起十日内予以审核,决定是否准予执业。准予执业的,应当自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颁发律师执业证书。不准予执业的,应当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
办理时限 25(工作日) 承诺时间不包含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现场勘查、补件、上报(转报)等步骤所需要的时间。
受理部门 省司法厅
受理地址 福州市铜盘路后营9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