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季延中学英墩校区2021年初中招生通知
导语 根据《晋江市2021年初中招生工作意见》(晋政办〔2021〕22号),永和镇2021年初中招生工作会议的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初招工作方案。
晋江市季延中学英墩校区2021年初中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晋江市2021年初中招生工作意见》(晋政办〔2021〕22号),永和镇2021年初中招生工作会议的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初招工作方案。
一、招生计划
9个班450人。
二、招生对象
1.服务区:力争村、菌边村、英墩村、山前村、坂头村、梨星村服务区户籍人口;
2.晋江市、永和镇初招文件规定的政策优待照顾入学对象;
3.在服务区内购房户子女;
4.在服务区内规范务工的来晋务工人员子女。
三、招生顺序
第一类服务区户籍学生以及政策优待照顾入学对象;
第二类家长已在服务区购房的学生;
第三类已在拟入学地缴交社保一年及以上的来晋务工人员子女。
四、报名地点
办公楼(闻博楼)一楼。
五、招生安排
第一类:7月9日上午8:00-11:30
1.服务区户籍应届小学毕业生;父母户籍为服务区的港澳台及外籍学生。
此类学生7月9日上午8:00-11:00,带好以下材料到学校注册。
①户口簿原件;
②户口簿A4复印件:盖有公安局印章的户主页与学生本人页二页复印在同一张,父亲页、母亲页二页复印在另一张,共2张;
③港澳台及外籍学生应提供家长的户口簿原件与A4复印件;学生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护照》、《通行证》和《出生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与A4复印件。
2.政策优待照顾入学对象。
永和镇农村二女结扎户(含独女办证户)女儿、见义勇为子女、烈士子女升学;其他照顾入学对象(驻晋部队现役干部子女、优秀人才子女、规模企业高管和专业人才子女、“积分优待对象”子女)。
此类学生7月9日上午11:00-11:30,带好以下材料到学校注册。
①户口簿原件;
②户口簿A4复印件:盖有公安局印章的户主页与学生本人页二页复印在同一张,父亲页、母亲页二页复印在另一张,共2张。
③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A4复印件。
备注:其他政策优待照顾入学对象应按市、镇初招文件规定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原件及A4复印件。
第二类:7月9日上午11:30-12:00
对象:家长已在服务区购房的学生。
此类学生7月9日上午11:30-12:00,带好以下材料到学校注册。
①《房产证》(含《不动产权证书》、经住建局备案的《购房合同》)等有效购房证明材料;
②户口簿原件;
③户口簿A4复印件:盖有公安局印章的户主页与学生本人页二页复印在同一张,父亲页、母亲页二页复印在另一张,共2张。
第三类7月9日下午14:30—17:30
1.对象:已在拟入学地缴交社保一年以上的来晋务工人员子女。
2.应提交审核的材料:
①父(母)以辖区企业员工名义缴交的《社保缴费凭证》(2020年9月1日前开始并连续参加我市社会保险)。
②父(母)在服务区内有效《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劳动合同书》或工商户营业执照、完税证明等)。
2021年3月1日前(不含3月1日)办妥的居住证、劳动合同等方可认定为有效证件。
③户口簿原件及A4复印件:盖有公安局印章的户主页与学生本人页二页复印在同一张,父亲页、母亲页二页复印在另一张,共2张。
3.时间及流程安排:
a.提交材料:7月9日下午14:30—17:30
b.材料审核:7月10日
c.公示名单:7月11日上午(详见学校纸质公告或微信公众号公告)
d.注册时间:7月11日下午14:30—17:30(暂定)
4.补充说明:
当材料审核通过并经公示的学生数不超过剩余学位时,将直接组织学生进行注册;当审核通过并经公示的学生数超过剩余学位时,将采取电脑派位(抽签)办法确定入学对象,具体操作办法及时间另行通知。
五、注意事项
1.未在晋江市参加小学毕业班质量监测的非晋江户籍学生(不含父母已在我市购房者)不纳入初中招生对象。
2.所有报名登记入学对象,在学校后续材料验证过程中,如发现造假或与事实不符的情况,学校有权解除入学登记,产生一切后果由学生及家长自行负责。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校不予招收入学:
(1)未能在学校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提供《居住证》、《社保缴费凭证》等有效证件或证件办理时间晚于本公告规定的入学证件办理时间的;
(2)提供假证件、借用他人证件的;
(3)父或母均在周边县(市、区)务工或居住的;
(4)错过学校规定报名时间且事先未向学校提出申请的。
六、政策预告
①从2022年秋季起,来晋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的“两证”签发时间均需达到1年及以上(即居住证、劳动合同或合法有效的个体工商营业执照签发时间为2021年9月1日前)。
②从2022年秋季起,购房户同一套房产六年内只接收一位适龄学生在片区内中学入学(同一户主、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子女多于一人的家庭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