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2015年会计证报考条件

导语 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考试定于2015年5月16-20日举行,中、高级考试定于2015年9月12-13日举行。

  一、基本条件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具体条件

  1、初级资格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2、中级资格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上述有关学历(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学位)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前。对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并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报考人员应根据相应级别报名条件规定,提交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学历或学位证书、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等证明材料。

  注: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高级资格考试报名

  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评审资格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2.符合省财政厅、省人事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试行)的通知》(闽财会【2004】30号)规定的申报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破格条件。

  2015年度考试报名工作,全省仍采用网上报名、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报名全部实行网上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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