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登记条件
导语 泉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要转让给别人或者别人要转让给你,需要什么条件才能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本文将为您解答。
办理条件:
1、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未被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权利
2、不动产权发生改变
审批服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福建省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清单(试行)》
办理地点:
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窗口
办理时间:
冬季:上午:08:00-12:00 下午:14:30-17:30
夏季:上午:08:00-12:00 下午:15: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