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登记条件

导语 泉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要转让给别人或者别人要转让给你,需要什么条件才能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本文将为您解答。

  办理条件:

  1、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未被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权利

  2、不动产权发生改变

  审批服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福建省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清单(试行)》

  办理地点:

  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窗口

  办理时间:

  冬季:上午:08:00-12:00 下午:14:30-17:30

  夏季:上午:08:00-12:00 下午:15:00-18:00

  泉州市不动产中心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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