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申请提取公积金指南

导语 泉州职工与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的,以下几种情况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来看看吧!

办理条件

职工与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

办理材料

(1)户口迁出设区市的

①与原单位签订的《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原件

②户口迁出设区市证明或户口迁入地户口迁入证明原件

③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

④申请人银行储蓄卡或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2)劳动关系迁出设区市的

①与原单位签订的《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原件

②迁出设区市后重新就业所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原件

③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

④申请人银行储蓄卡或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3)非城镇户籍的农民工

①与原单位签订的《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原件

②非城镇户籍证明原件

③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

④申请人银行储蓄卡或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4)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①与原单位签订的《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原件

②户口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生活困难证明原件

③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

④申请人银行储蓄卡或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书面承诺在此后两年内不得以同一理由再次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

(5)非公企业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①与原单位签订的《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原件

②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

③申请人银行储蓄卡或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销户提取,一年提取一次。

办理流程

窗口提出申请→受理→审批→办结(即时办结)

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办理费用

免费

办理地点

洛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电话:22631515

地址:洛江区安吉路建行二楼

更多办理地点请点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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