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流动人口一孩生育服务登记证明》办理

导语 福建流动人口一孩生育服务登记需要准备些什么,下面小编带你了解一下!!

办理条件

在福建省居住半年以上、符合生育政策拟在现居住地生育一孩的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夫妻(含跨省流动和省内流动,凭流动人口婚育证、居住证、或参加社会保险证明、或劳动用工合同、或房屋租赁合同等)。夫妻双方有一人达到居住半年条件即可。

办理材料

1.《福建省流动人口一孩生育服务登记表》;

2.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

3.委托直系亲属办理的需要出具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书》;

4.有《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居住证(暂住证)、参加社会保险证明、劳动用工合同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的请提供;

办理流程

1.验证:登记机关工作人员查验登记人相关证件,确认是否符合登记条件,不符合登记条件的应当当场一次性告知理由或要求登记人补充材料;

2.填表:登记人阅读登记须知,填写《福建省流动人口一孩生育服务登记表》一式两份(全省统一格式)。

3.审核:工作人员对登记人信息进入流动人口信息系统进行核实、比对、修改(或录入)。

4.办理:对基本材料齐全,经核实婚育信息无误的,或已作出承诺的现场发放《福建省流动人口一孩生育服务登记证明》。

对不符合申请条件、所提交材料与事实不符或不符合生育政策的,不予办理生育登记并书面通知登记请求人。

5.通报:现居住地的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应当自办理流动人口一孩生育服务登记后,2个工作日内向登记请求人双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通报办理结果。

办理地点及时间

地点:各区县街道计生办,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时间::【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办理时限及费用

时限:对于网上申请的,三个工作日审核受理;对于现场申请办理的,符合办证条件材料齐全的现场发放。

费用: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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