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出版物零售单位审核所需材料

导语 申请从事电子出版物零售、出租业务,应当报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或者地、市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审批。

  申报材料:

  一、变更出版物零售单位:

  1、变更登记申请表

  2、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

  3、企业章程

  4、租赁合同

  5、产权证明

  6、场所勘验表

  7、相应的计算机管理条件材料

  8、验资报告或入资资金凭证

  9、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登记表

  10、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1、初级发行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1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3、《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二、设立出版物零售单位: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设立申请书

  3、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表

  4、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表

  5、经营场所情况勘验表

  6、章 程

  7、资金信用证明

  8、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9、熟悉电子出版物业务的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证明

  业主办理流程备注:

  (一)出版物管理科受理(二)出版物管理科组织人员踏勘 (三)申请材料呈出版物管理科科室领导审查(四)申请材料呈分管领导审批

  办理流程:设立及变更出版物零售单位审批(变更):

  初审(受理):A岗:潘军萍(科员) B岗:骆文宗(副主任科员)(2个工作日)→职能科室审核备案:A岗:张伟宏(科长)(2个工作日)→分管领导审核: A岗:戴源水(副局长)(2个工作日)→换证办结:A岗:张伟宏(科长)(1个工作日)

  设立及变更出版物零售单位审批(设立):

  办理时限: 7个工作日;其中设立及变更出版物零售单位审批(变更)为即办件

  承办单位和部门: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办理地址: 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泉州市丰泽区妙云街160号)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分享本文到:

关闭
关注更新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