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瓶装燃气经营许可证年审
导语 根据《福建省燃气管理条例》规定,瓶装燃气经营许可证、瓶装燃气供应许可证和燃气汽车加气经营许可证实行年审制度。
申报材料:
1、《年度检验审核申请表》一式三份;
2、《福建省瓶装燃气经营许可证》副本;
3、业人员名单和相应的劳动合同;
4、企业上一年度财务报表;
5、《福建省燃气经营企业管理手册》;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办理流程:窗口受理:黄晓波(1个工作日)----→现场踏勘(窗口牵头、相关科室派员参加):丁川(7个工作日)----→科长审核:林耀辉(1个工作日)----→分管副局长审批:陈大庆(2个工作日)办 结:黄晓波(1个工作日)----→资料移交相关科室和监管单位
办理时限: 12个工作日
承办单位和部门: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
办理地址: 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泉州市丰泽区妙云街1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