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泉港区坝头路实行货车限行措施

导语 泉州泉港区坝头路实行货车限行措施来了,总质量超过4.5吨的重中型货车,每日 6:00-21:00禁止在上述限行道路路段通行

  关于坝头路实行货车限行措施的通告

  为切实维护坝头路(山涂路)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泉港大队决定,自2022年1月15日起对坝头路实行货车限行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限行道路路段

  坝头路(驿峰中路交叉路口至通港路交叉路口)

  限行车型、时段

  总质量超过4.5吨的重中型货车,每日 6:00-21:00禁止在上述限行道路路段通行。

  通行审批

  因生活生产等需要通行的重中型货车需提前办理通行审批。办理地点:泉港交警大队秩序机动中队(交警大队407室),联系电话:0595-87996189。

  特殊车辆

  1.军队、警车、消防救援、环卫、园林绿化、道路养护、邮政、应急抢修等特殊车辆不受货车限行规定;

  2.运输危险物品车辆的货车除需遵守上述货车限行规定外,还需遵守泉港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行、禁行的相关要求。

  请广大重中型货车驾驶人自觉遵守限行规定,做到文明有序出行,共建安全和谐的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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