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2024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和现场确认安排

导语 安溪县2024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体检需要在现场确认前办理,体检医院为安溪县医院,大家可以前往办理。

  安溪县2024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体检

  1.体检时间:即日起至个人现场确认前。

  2.体检地点:安溪县医院(新门诊医技大楼7楼体检中心)。

  3.体检要求

  (1)体检标准按《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闽教师〔2018〕20号)规定执行。

  (2)我县不再统一组织体检工作,申请人自本通知发布即日起至个人现场确认前,携带个人身份证自行到安溪县医院参加体检,并在现场确认前完成体检取得报告。体检费用由申请人自理,体检报告按医院规定时间内由申请人本人领取。

  (3)体检前3天保持正常饮食和作息,不暴饮暴食,不吃过多油腻、不易消化的食物,不饮酒。体检前1天晚上9点后禁食、禁水,口渴时可以少量饮水。体检当天早上起床后禁食、禁水,最好不小便(做彩超检查时需保持膀胱充盈)。体检时穿着宽松衣服,女生尽量不化妆,不穿带金属的衣服、连衣裙、高筒袜、连裤袜、长筒靴。男生不打领带,以防造成不必要麻烦。尿检时需取中段尿,女生还应避开生理期(含前后3天)。

  (4)申请人的体检报告须达“合格”结论。因申请人个人原因(包括怀孕无法完成胸部拍片检查等)未完成体检项目,导致无法出具体检“合格”结论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负。申请人的体检报告仅限于当期教师资格认定有效。

  (5)申请人可通过微信小程序“安溪县医院体检预约”进行体检预约,体检中心咨询电话:0595-68778111。

  现场确认(认定)

  1.现场确认(认定)时间

  (1)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教师资格

  现场确认时间:2024年10月23日-25日(工作日,下同)

  领证时间:2024年12月9日-10日

  (2)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

  现场认定时间:2024年10月28日-11月5日

  领证时间:当天即办即领

  2.现场确认(认定)及领证地点

  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1号楼一层27号窗口,联系电话:0595-23232412。

  3.现场确认(认定)预约

  为提高现场确认时效,申请人通过微信公众号“安溪县政务服务中心”自行预约现场确认(认定)时间,预约服务将于网上报名第一天(10月10日)开通。申请人可预约2024年10月23日-11月5日的教师资格认定预约号,其中,10月23日-25日接受高中、中职和中等实习教师资格认定预约;10月28日-11月5日接受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预约。预约时,若当天无号可约,请预约其他有号日期,避免到现场后无法受理认定。

  (1)预约流程:申请人关注微信公众号“安溪县政务服务中心”,通过“一网通办”中的“要预约”→“我要预约”→“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选择预约时间,输入相应信息(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验证码)后,完成预约。各申请人应根据预约情况在所预约时间提前10分钟到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1号楼一层办事大厅导办台或取号机、自助一体机,通过申请人身份证原件进行履约取号,再到27号窗口进行现场确认。

  (2)取消预约:申请人如遇特殊情况,应提前取消预约,避免浪费预约资源。申请人通过微信公众号“安溪县政务服务中心”→“一网通办”中的“要预约”→“我的预约”,输入相应信息(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验证码),确定取消预约信息。

  4.申请人应携带提交的材料

  网上报名成功后,申请人须准备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根据自行预约时间到现场确认点进行提交、现场确认报名及认定领取证书。

  (1)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以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应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3)学历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学历信息经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语文学科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其它学科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经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成功的可不提交。

  (5)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其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未核验通过的,需由申请人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自行打印进一步确认;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未核验通过的,需由申请人与所在高等学校进一步确认,提交原件和复印件。

  (6)《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

  (7)申请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与网上报名时上传及体检表粘贴的照片同版,照片背后用圆珠笔写明工作单位及姓名)。

  (8)需要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其中: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还应提供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证明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

  材料(3)(4)(5),网上报名时无法通过系统比对核验的,需提交原件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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