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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廉价房申请上市交易指南

导语 适用于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低收入家庭购买的廉价房;鲤城区、丰泽区、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低收入群体于2013年1月1日以后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

  泉州廉价房申请上市交易指南

  一申请上市交易、取得完全产权,需要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廉价房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满5年(以取得房屋权属证书之日起为准)。

  (二)无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禁止出售的情形。

  二申请取得完全产权流程

  (一)申请人向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提出取得完全产权的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1.房屋所有权人和共同所有权人身份证件、关系证件;

  2.房屋权属证书(包括共有权属证书);

  3.购房合同(协议,原件或查档件)。

  (二)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核算应缴增值收益款,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三)申请人应自收到书面通知起1个月内一次性足额将应缴增值收益款存入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代收专户,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申请。

  (四)申请人缴纳增值收益款后,由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出具《已购政策性住房取得完全产权审批表》(详见附件)并将增值收益款缴入市级国库。

  (五)变更登记。申请人如需办理不动产变更登记的,在缴纳增值收益款、取得《已购政策性住房取得完全产权审批表》后,其房屋性质由“廉价房或经济适用房”变更为“商品住房”,土地性质保留不变,待不动产交易时,申请人按照相关规定缴纳税费和土地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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