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停止发放失业保险金规定

导语 泉州本地宝为你整理了关于泉州停止发放失业保险金规定,希望对你能有所帮助,更多帮助请继续关注我们泉州本地宝的其他整理。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况的停止发放失业保险金

  (1)重新就业的;(2)应征服兵役的;(3)移居境外的;(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5)考入中专以上院校读书的;(6)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职业指导培训和职业介绍的;(7)判刑、劳动教养的;(8)死亡的;(9)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

  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凭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向街道(乡镇)就业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经区、市就业管理机构审核后,可以将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门诊医疗费一次性领取作为开办资金,相应期限的其他的失业保险待遇不再享受,并不再作为失业人员统计。

【相关链接】

》》》泉州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泉州失业保险怎么领

》》》泉州失业保险领取期限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泉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失业保险】可获失业保险金申领入口、申请条件/流程/次数、发放时间/发放标准、咨询电话、相关问题答疑等。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