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工伤护理/报销申请材料一览

导语 泉州市职工发生工伤时,需要报销的要提供医疗票据、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出入院记录、医嘱单、疾病证明书等材料。

  泉州工伤报销材料

  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后,如果就诊于泉州市正骨医院,在出院前,可前往泉州市正骨医院“客户服务中心”一次性领取工伤保险报销所需的医院相关材料(医疗票据、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出入院记录、医嘱单、疾病证明书等)。

  根据《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4号)第七十六条规定,涉及第三人责任的,经办机构审核工伤待遇时,还应核查以下民事伤害赔偿法律文书:

  (一)属于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的,需提供相关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民事赔偿调解书;

  (二)属于遭受暴力伤害的,需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遭受暴力伤害证明和赔偿证明资料;

  (三)经人民法院判决或调解的,需提供民事判决书或民事调解书等证明资料。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社保收到认定申请后,会在15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出具《受理决定书》或《不予受理决定书》。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本地宝产品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