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工伤致死赔偿申请材料一览
导语 泉州工伤直接伤亡的申请相关补助金,需要提供《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或《火化证明》、户口本等。
泉州工亡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申报材料
1.《福建省工伤保险待遇申报受理单》(2份)
2.《工伤职工身份证原件》(核验)(1份)
3.《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或《火化证明》复印件(1份)
4.能证明亲属关系的户口本复印件(或由村/社区出具的关系证明原件)(1份)
5.被供养人身份证原件(供核验)(1份)
6.由乡镇人民政府出具《被供养人经济状况证明》,证明被供养人没有收入来源,且由工亡人员生前供养(1份)
7.经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盖章的《被供养人工伤保险定期待遇领取人员资格协助认证表》(1份)
8.被供养人属于孤寡老人、孤儿的,提交民政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
9.被供养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提交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的鉴定结论书复印件 (1份)
其他
1.属于老工伤人员申报上述费用的,还需提供《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资格确认表》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复核表》原件各1份;
2.申请退休金待遇补差的,还需提供《一至四级工伤职工退休待遇补差核定表》原件和《福建省参保人员基本养老金领取资格认定表》复印件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