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工伤保险赔偿办理指南
工伤保险待遇标准又称工伤赔偿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那么在泉州应该如何办理工伤保险赔偿呢?本地宝小编为你提供泉州工伤保险赔偿办理指南。
赔偿标准
职工因工伤发生的以下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1)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4)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5)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7)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8)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其中: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由统筹地区保险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办理条件
1、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办理材料
1、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康复费用、安装配置辅助器具费用
协议机构与经办机构已实现直接联网结算的,由经办机构根据规定进行网上审核;未实现直接联网结算需申请手工报销的,用人单位或者个人应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收费票据、费用清单、诊断证明、病历资料等。
2、泉州工伤伤残待遇申报材料(含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1.《福建省工伤保险待遇申报受理单》(2份)
2.工伤职工身份证原件(核验)(1份)
3.《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核验)(1份)
4.《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原件(核验)(1份)
5.《工伤职工终止工伤保险关系三方协议书》(3份)
备注:①工程项目参保的,需提供《工伤保险团体参保登记表》和《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工伤保险参保证明》复印件各1份。
②申请职业病伤残补助金的,患职业病职工的工伤保险累计缴费满3年以上,并提供《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复印件(1份)。
3、工亡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申报材料
1.《福建省工伤保险待遇申报受理单》(2份)
2.《工伤职工身份证原件》(核验)(1份)
3.《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或《火化证明》复印件(1份)
4.能证明亲属关系的户口本复印件(或由村/社区出具的关系证明原件)(1份)
5.被供养人身份证原件(供核验)(1份)
6.由乡镇人民政府出具《被供养人经济状况证明》,证明被供养人没有收入来源,且由工亡人员生前供养(1份)
7.经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盖章的《被供养人工伤保险定期待遇领取人员资格协助认证表》(1份)
8.被供养人属于孤寡老人、孤儿的,提交民政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
9.被供养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提交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的鉴定结论书复印件 (1份)
办理流程
1、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
2、相关部门受理申请材料
3、等待申请审核结果
4、审查批准核发待遇